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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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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信息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20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定依据、受理机构(2025)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12381/202404-00223
信息分类: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3-20
名 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定依据、受理机构(2025)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法定依据、受理机构(2025)
发布时间:2025-03-20 10:17
信息来源: 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阅读次数:
编辑:贾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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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7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实施机关: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受理机构:镜湖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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