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申请流程(2025)
1.申请:申请人到繁昌政务服务中心城管窗口或者通过网络线上提交材料。
2.受理:窗口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决定:区城管局领导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中心意见进行审查,符合上述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并作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办结(送达):对准予许可的,通知申请人领取或EMS邮递相关证照或者批文;对不予许可的,告之不予许可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