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关于开展民政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4-02-06 10:42信息来源: 镜湖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字号:【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全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区安委会、消委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除患攻坚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扭转大火多发连发的被动局面。通过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行动,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养老服务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推动压实最末端火灾防范责任,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多发连发势头。

二、整治范围

全区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老年助餐点(食堂)

三、检查重点

(一)消防和燃气安全。检查各养老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是否完好、畅通,消防安全每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制定切实可行的夜间疏散应急预案,并按照预案开展演练;是否存在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不到位,燃气设备维保缺位,燃气管道老化锈蚀,燃气具使用人员操作不熟练等问题。

(二)建筑安全。是否存在改建、扩建、加层、房屋开裂、地基下沉等明显建筑安全风险情况,养老服务机构应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畅通;保持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关闭状态,常开防火门应能在火灾时自行关闭,并应具有信号反馈功能。

(三)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是否存在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四)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疏散条件。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等情况;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五)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是否存在养老服务机构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情况;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全面发动养老服务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相关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机构要制发养老服务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对于难以整治的突出风险隐患,及时向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报告。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相关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机构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尤其对于违规动火动焊施工作业、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疏散通道占堵和违规设置铁栅栏等问题,要坚决打击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对于隐患问题特别突出、违法行为特别严重的,协调媒体曝光,推动隐患整改。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相关街道办事处要聚焦养老服务场所,指导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制定演练预案、做好演练准备、组织实施演练、开展复盘评估的方法步骤,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着力提升人员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努力实现人人会逃生、个个会应急。

五、时间安排

(一)组织自查、演练(2024年2月10日前)。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指导辖区内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除患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完善预案、定期演练,建立隐患、责任、整改清单,将自查整改情况和培训演练情况按时报送区民政局。

(二)除患攻坚(2024 年 3 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通过机构自查自改、民政绩效检查、多部门联合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等全面排查养老服务机构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成效验收(2024年3月底)。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市监、消防、卫健等部门参加,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认清养老服务场所面临的消防安全严峻形势,要将此次综合治理作为预防本行业火灾事故特别是“小火亡人”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严禁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问效。各街道、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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