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执法理念,多措并举抓落实
今年以来,镜湖分局创新执法理念,多措并举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采用非强制性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实施行政强制,对首次违法的,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2023年8月,对未经办理用地批准手续,擅自在某街道新建建筑物,已构成非法占地违法行为,按要求拆除建筑物整改到位的企业主体作出不立案查处决定。
二是强化行刑衔接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深化“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协作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制度。2023年,协助检察机关办理检察建议2件,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2次,强化执法协作。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救济渠道等,按规定公开行政处罚执法信息。
四是开展依法依规用地培训。镜湖分局联合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在镜湖区方村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依规用地、土地报批业务知识讲座,镜湖区荆山、方村两个街道干部和所辖村、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等50余人参加,增强基层干部用地意识,执法过程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将普法贯穿执法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