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C14物质平衡研究病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30 16:09信息来源: 区环保分局阅读次数:编辑:徐林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C14物质平衡研究病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项目

项目名称: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C14物质平衡研究病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6号楼东侧3

建设单位:

皖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环评机构: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3.11.30-2023.12.07

项目概况:

医院利用西院区6号楼东侧3楼建设临床研究试验室,使用含14C同位素的标记药物开展临床试验。试验室设有试检者病房、药物储存室、生物样本储存室、样本收集室、缓冲区。研究试验室仅进行本项目试验工作,不涉及其他核素的操作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和《报告表》提出的辐射防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公众照射和辐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水平需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限值规定。

2、健全辐射安全防护管理机构,明确成员职责;规范建立放射性药品的购置、使用台账;制订具体可行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监测计划;配备相关监测设备,做好日常自行监测工作,建立监测台账;检修和使用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并适时开展演练。

3、做好安全防护知识考试取证。辐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人员的配备须能满足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的要求;操作人员须按要求佩带个人剂量计,单位应建立相关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辐射防护知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配置剂量报警仪,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开展职业体检,提高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和自我防护意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被核素污染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防护服、加厚手套、防护眼镜、口罩、帽子等固体废物,若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由医院将其作为普通医疗固体废物处置;无法达到,则应作为放射性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

5、每年131日前须按要求通过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提交上一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评估报告。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2963069

通讯地址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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