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7 09:37信息来源: 镜湖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字号:【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系统治理、全面整改、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

二、工作目标

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养老机构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到2025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对养老机构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实施处罚。

2.发现养老机构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连接软管、灶具等燃气具及配件等的,要及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由其对生产、流通养老机构进行溯源治理,依法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3.对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未规范设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在门窗上设置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要责令改正,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入排查整治用气安全突出问题

1.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加强督促检查。     2.对养老机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有关监管和执法部门。

3.对养老机构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电源火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隐患,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

4.组织对养老机构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养老机构进行全面排查;二是审查燃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存在漏气、防火、通风等安全问题;三是对燃气管道、燃气表、燃气阀门等进行全面检测,确保正常运行。
    、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推动落实养老机构责任、岗位责任

1.指导督促养老机构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关键岗位安全责任。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养老机构加强安全管理,与正规燃气企业签定供用气合同,以及钢瓶超三瓶以上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支持养老机构使用管道天然气加快推进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养老机构“瓶改管”、“气改电”。

)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1.突出“案例教育法”,发挥养老机构组织力量,充分利用网络媒介、电子屏PPT、宣传海报横幅、公益广告等多形式宣教资源,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广泛进行燃气安全等法律法规、常识知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燃气安全舆论氛围,引导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及老年人自觉保护燃气设施,自觉抵制“问题气”、“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确保燃气使用环节安全。

2.持之以恒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社会氛围。组织养老机构通过电子屏、制作PPT播放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持续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和应急处置知识,提升社会公众防范和化解燃气安全风险隐患的意识和能力。

、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养老机构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围绕重点任务,组织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商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相关部门和街道联动开展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引入专业化服务,配置有燃气领域安全排查专业能力和工作背景的专门技术人员与街道村居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排查小组,开展全方位隐患排查,全面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督促相关养老机构对照要求自查自改风险隐患;公布举报电话,建立公众举报和核处机制,举报信息查实实施重奖。由区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建立台账。各养老机构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明确整治责任人、完成时限,限期办结、动态清零。养老机构台账由区民政局汇总管理,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查不出问题或整改不到位的,启动责任倒查追究。

3.加快整治。发现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要落实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排查无隐患的,要做好记录,确保全覆盖、底数清、控风险、消隐患。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12月至20246在集中攻坚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的机制,巩固攻坚成效。盯牢隐患整改,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存量隐患逐项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要素保障,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教,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民政局领导下的镜湖民政系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落实分工任务,强化工作指导。

(二)切实压实责任。坚持区民政局总牵头,各街道街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则、责任清单,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资金保障到位、工作落实到位,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切实充实基层安全监管力量,增设燃气安全监管专岗,推动燃气安全监管纳入学校消防等基层治理体系,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加强督促指导。全面建立调度通报、督导评估、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严肃问责失职失责领导干部。对整治期间发生的燃气安全事故,影响恶劣的,要实施提级调查,彻查原因,倒查养老机构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从严从重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要加强对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严格信息报送。各街道指导各养老机构每月12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本通知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各养老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并及时向区民政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镜湖区民政局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