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6 15:05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阅读次数:编辑:邓媛 字号:【  

补充公告

 

我局于2023811日发布2319号宗地(镜湖区公交公司二期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15号)就有关事项的调整补充公告如下:

一、将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15号公告第八条第(三)项“2319号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余款调整为“2319号宗地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2023年12月29日之前付清余款”。

二、其他事项仍按芜国土拍告字[2023]第15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

                           202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