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城市管理局2023年7月工程建设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表(7.20)

发布时间:2023-07-20 16:12信息来源: 镜湖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贾琼 字号:【  
芜湖华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镜)城管(环保)普罚决〔2023〕04010号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2023年6月27日中午12时至14时期间,当事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芜湖市镜湖区赭山春秋4#商业体建设工地从事产生噪声的非抢修抢险的建筑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影响了周边居民中午正常休息。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 罚款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0.500000  2023/7/20 2099/12/31 2026/7/20 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罚款 一般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