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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4-28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主动回应】如何理解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12381/202308-0005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4-28
名 称:
【主动回应】如何理解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主动回应】如何理解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发布时间:2025-04-28 11:55
信息来源: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镜湖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孙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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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土地管理法》规定,超过批准的数量占地建房,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强占耕地建房行为未经合法审批,多占耕地建房行为超出了合法批准的面积,均应明令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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