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征集】区安委办关于征求《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意见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区安委办牵头拟定了《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7日(周五)前反馈至区安委办,逾期不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鲁骏;电话:5883912;邮箱:123142882@qq.com)
附件: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
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