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镜湖区公租房申请受理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工作,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现就2023年度公租房申请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芜政办秘〔2016〕161号文件,在优先满足城镇低保、低收入和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将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搬迁移民、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和医生、教师等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继续扩大保障覆盖面,在上述人员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也可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流程:
根据芜保组办〔2015〕11号文件,我区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对有居住需求的人员持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登记或通过皖事通APP线上申请租用。
三、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四、申请期限和地点:
1、申请受理时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线下受理地点:申请家庭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
五、注意事项:
线上只有皖事通及安徽政务网APP可申请。
特此通告
芜湖市镜湖宜居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