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建局针对《镜湖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3-31 15:16信息来源: 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阅读次数:编辑:汪颖超 字号:【  

区住建局针对《镜湖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及主要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部署,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安全为本。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有保障为根本目标,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加强质量安全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统筹提升农房居住功能和建筑风貌。
  农户主体。农户是住房安全保障的责任主体,对于发现安全隐患,应提出危房改造申请并组织实施。农户应充分参与改造方案选择、筹措资金、投工投劳、施工过程质量监督与竣工验收等过程。
  公开公正。方村街道各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危房改造政策,通过户外电子屏、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因地制宜。方村街道各村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方式、建设标准等,指导农户采取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就地取材降低建设成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