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季度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82号)、《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精神,通过社区、街道初审上报,我局审核,2023年1季度正常申请及延期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金人数共计4123人,金额为5282900元。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2023年3月2日——3月4日。如有异议,可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3878864。
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