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 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 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 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区 教育局、团区委决定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区级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全区中小学。评选的对象为 2023 年 7 月前全日 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标准和评选办法 (一)中小学评选类型为: 1.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 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 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 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 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见附件 1)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一)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见附表。 三好学生比例:区级三好学生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 1.6%;市 级三好学生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 0.8%。 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 0.6%;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 0.3%。 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比例为 8/3,中学毕业班限额 在 40%,小学五、六年级限额在 60%。 (二)区级先进集体评选名额分配 区级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校班级数的 10%。 (三)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申报比例 各中小学可自愿申报,指标不得突破区级先进班集体指标数。 (四)各中小学区级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 2)。 (五)各中小学市级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 3)。 (六)校级评选表彰的类型和比例可参照区级比例自定。
四、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 个人或集体,区教育局、团区委,市教育局、团市委将分别颁发证 书和奖状。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 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中小学 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的 公平公正,在学校开展评选过程中如遇教师的直系子女或亲属参与 评选,该教师不得担任或主持评选工作,实行回避原则。 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选 举办法,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 问题,应事先与区教育局德育科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 进行评选,否则后果自负。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 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初中三好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名额均不得互通使用。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 若在评选工作中未按程序进行或事迹材料抄袭他人,一经发现,通 报批评并取消本年度和来年评选资格,同时追究学校主管德育负责 人的责任。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在今年 相对应的区级、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应采取 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区级评选工作必须在校级评选公示无异议结 束进行,市级评选工作必须在区级评选公示无异议结束进行,评选 程序同区级,如不逐级进行则属于违规操作,评选工作无效。 (四)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 生成长事迹报告会或制作专题宣传展板,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 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 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五)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 康开展,各中小学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当天由负责此项评选工作的 同志将相关表格材料报区教育局德育科,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具体上报材料有: 1.各类简明情况登记表 (1)镜湖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简明登记 表(附件 4)(一式一份)。 (2)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简明登记表(附件 5)(一 式一份)。 2.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审批表 (1)镜湖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表彰审批表(附件 6) (一式二份)。 (2)镜湖区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 7)(一式二份)及 “先进班集体”集体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 8)(一式一份)、申 报市级先进班集体承诺书(附件 9)(一式一份)。 (3)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附件 10) (一式一份)。 3.评选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校长签名并 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一份)。 (1)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公示结 果证明。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公示结 果证明。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公示结果证明。 4.镜湖区先进班集体简明登记表(附件 4-2)、镜湖区三好学 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附件 12)和芜湖市三好 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附件 13)等电子稿报送德育科指定 邮箱:jhqdyk@126.com。 (四)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区教育局、团区委。
附件1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学校汇总名单报送样式.doc
附件13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名单报送样式.xls
镜湖区教育局 共青团镜湖区委员会
2023 年 3 月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