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坚决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纵深推动教育评价改革。现镜湖区教育局督导室将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详见附件)及投诉举报电话公布,接受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举报电话:0553—3902607。
镜湖区教育局督导室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