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镜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7:52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镜湖区教育局 字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要求,现就调整镜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通知如下。

一、镜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    镜湖区教育局局长

副主任:谢树能  镜湖教研室主任

镜湖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受聘专家:

    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海亭  镜湖区民政局局长

笪秉春  镜湖区残联理事长

专业医生(根据残儿实际情况,由卫健委联系专业医生鉴定)

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

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受聘专家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由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二、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区残疾人教育联席会议的相关工作部署。

(二)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科学的咨询和引导服务,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

(三)对全区特殊教育残儿资源教室运营情况进行专业评估与科学指导。

(四)对适龄残疾少年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五)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问题、就业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六)协调处理可能发生的残疾少年儿童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疑难、争议问题。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