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直属学校和单
位,民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22〕154 号)和市人社局《关
于做好 2022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
秘〔
2022〕194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市中小学
教师系列高级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校外教
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全市幼儿园教师。
3、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条件
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电教、师训)人员
职称评审执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皖人社发〔
2020〕7 号)。有关条款的说明和要求
遵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芜湖市幼
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芜湖市教研、电教、师训
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二、申报职称评审相关规定
(一)评审指标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超结
构比例严重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或退三聘二”的办法实施调
控。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有空缺的,经向人社部门申请批准后,
可调整到下一层次最低等级岗位使用。对没有空缺岗位的乡村学
校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
教符合申报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 25 年
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符合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乡村学
校任教累计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符
合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要紧密配合,结合相关政策对各学校(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
要及时办理岗位数量结构变动手续。县(市)区所属学校(单位)
的评审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本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按规定要求申报,务必于
9 月 30 日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指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和市
人社局审核批准。
各学校或单位(农村学校可以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应根据工
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单位内部竞岗方案,并经学校(单
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公开、公正、择
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竞争空岗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
件 8)推荐参加申报评审。非在编人员和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的人
员要对其工作表现、师德素养、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把关推荐。
(二)任职年限的计算
计算年限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有关规定,任职
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即 2017 年 12 月前(含当月)聘任的计算为
满 5 年,2018 年 12 月前(含当月)聘任的计算为满 4 年,依此
类推。
(三)考评课组织实施
考评课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
资格条件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市直属学校申报人员由市教育
— 3 —科学研究所组织考评;县(市)区申报人员由县(市)区教育部
门组织考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随机抽查审核。
学科考评组须由 3 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考评
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组教师要独立、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对申报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提交评审的考评课
材料:经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验证的考评教师身份的基本情况
(任教学科、职称、单位)评分表及总评等次的意见,并予以
证明盖章。考评课材料不与考评对象见面,密封后线下提交相
应的评审委员会。
(四)支教经历
支教人员在受援学校要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的学科教育教
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同时完成指导 1—2 名青年教师,每学期
至少在受援学校承担一节校级公开课或观摩课,并在受援学校教
研活动中参与评课 4 次以上的任务。支教工作结束时,支教人员
还须提交一份有关改进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书面建议材料。
曾在农村、薄弱学校有任教经历的应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如乡村
学校任教期间的考核表、简历表等复印件)。
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和单位应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
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支教情况在学校或单位公示后,
分别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在
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的通知》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每年须完成公
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且不
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人员需提供近 5 年继续
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 30 学时以上,专业科目学习每年 60 学时
以上的证明材料。
2、职称转评由单位出具胜任新岗位的报告,并提交在新岗
位任教一年来的课表计划和教案等。
3、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和非在编教师申报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应提供学校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连续参加 1 年
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4、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
评”的系列)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
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
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 年试
用期满,直接定三级教师;大专毕业,1 年试用期满,再从事本
专业工作 2 年直接定二级教师;本科毕业,1 年试用期满,直接
定二级教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直接定二级教师;博士研究生
试用期满直接定一级教师。符合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每个
年度的 2 月份和 8 月份申报认定。
5、2018 年之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因岗位原因未认定二级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时其资历可从试用
期满且正式签订合同起视同取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 5 —— 6 —
6、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及工作业绩评价范围界定等问题,按皖教秘师〔
2012〕69
号文件规定执行。
7、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
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援藏援疆教师在援
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评
审的,申报材料须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
8、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电教、师训机构)职称
实行网上评审,个人在一个申报年度中只允许申报一次职称。本
年度个人申报的材料除未在芜湖智慧平台备课的教学设计和主
持研讨及听评课记录外,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包含校内和校际公
开课材料)。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省有关文件规
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准备
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
2、各学校或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或单位领导
(不超过 3 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的不少于 7 人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
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从师德素养、教学能力、
教学工作业绩、教研与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方面,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按核准指标择优推荐申
报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
“一票否决制”。
(二)材料申报
1、学校(单位)要指导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的类别序号归
类整理材料,并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
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学校或单位的公章,无
审核人签字和公章的材料视同于无效材料。
2、网上申报:经学校(单位)竞聘后推荐的申报人员,需
将审核过的材料按照网报的要求分类整理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中
(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详见芜湖市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中小学教
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系统中操作指南),学
校(单位)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
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在网报系统中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
性进行审核。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
学校(单位)审核确认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把关审核,并确
认上传至各类评审机构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10 月 6 日前申报人员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并确认
真实完整。
(二)10 月 15 日前各学校(单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任职
— 7 —考核和竞聘工作,并做好拟推荐人员的公示和上传材料,检查并
完成审核任务,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均全部上传完毕。
(三)10 月 22 日前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完成推荐
人员的材料审核和上传工作,确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已上传。
其他未尽事宜在评审的过程中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对新修订的资
格条件和申报指南等相关的职评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学校
(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岗位、竞岗结果、申报材料的公示。
在上报评审材料前,应将本单位今年拟评聘高级、一级专业技
术资格岗位职数,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和考
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7 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
校(单位)应在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
意推荐”,并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人选。学校
(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评审表、鉴定
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分管负责人要对申报的材料总
体把关签字。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经核
实有问题或原始材料不真实的不得推荐上报。
— 8 —(三)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
诺书》(附件 4),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并上传网报系统附件中。申报审核全部通过后下载《中小学中专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善签字盖章后线下报送
各类评审委员会。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上
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
年度不予受理。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证件逐项核实,
查验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对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签字盖章。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评审内容,自觉提供完整真实的
申报材料,不得抄袭他人材料,或在网上下载虚假材料。对提供
虚假材料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并记入其师德档案。对包庇、纵
容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
任,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按属地和管理权限,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和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在
推荐和评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评审工作各项规定,确保教师
队伍的稳定。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指南
— 9 —— 10 —
3、单位公示证明(单位盖章后随申报人材料上传网报系统中)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名后上传网报系
统中)
5、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网报系
统中)
6、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指标申报表(学校或单位申报评审指
标,核准后由单位上传网报系统中)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联系电话 0553-3860324;3870717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年 8 月 16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教育局
2022 年 8 月 16 日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
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
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
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
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
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 11 —— 12 —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
(含副校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 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
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
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够立足学科特点,将德育融
入课堂教学,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
用,育人成绩突出。
2.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
学业务精湛,形成独特风格,得到同行认可,受到学生欢迎,
在发展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
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成效显著。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
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撰写 1 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
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
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
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
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引领学科培训、教研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
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 13 —— 14 —
导或主持研讨不少于 6 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2 节(次);开设校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含承担县
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
来,指导本学科中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
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获市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
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
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
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班主任,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
场教学展示,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或展示 2 次以上。从事艺术和
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
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上(乡村教师获奖 1 次),其
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
6.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在教育部认定的
面向中小学生的本学科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国最高
奖项。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
业)论文 3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
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 1 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乡村教师 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
— 15 —— 16 —
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 2 次(乡
村教师 1 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
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
题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
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
5.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2 次以上(乡村教师 1 次
以上)。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
岗位满 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
职业 30 年以上,年满 50 周岁且现仍在小学任教的,受聘一级教
师岗位满 5 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
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成绩比较突出。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准确地对所带
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
行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行动研
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
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
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
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
作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
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
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
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
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
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
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活
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 17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中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
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
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省性
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
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
奖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省级
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
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
以上)。
— 18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或主持制定教
师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并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
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
省级三等奖 2 篇以上;初中和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或
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 2 篇以上。乡村
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
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
验总结 1 篇以上。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 4 万
字)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
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 1 次以
— 19 —上;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
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乡村教师
县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
5.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1 次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
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4 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
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效果良好。
2.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较好地应用信息
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反映教学工作总结。
— 20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
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
辅导员等工作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
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
(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
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班主任
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 21 —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
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
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
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市级
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
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高中教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
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
奖 1 篇以上;初中和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
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
选市级二等奖 1 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
求,须提交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
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1 篇以上。
— 22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
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
初中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 2 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
在小学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 3 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
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提供 1 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
体会。
(三)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所教
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
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
学效果较好,工作量饱满。提交一个学期完整的教学设计。
(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
— 23 —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
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
导学生。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
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
学,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 24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
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
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
— 25 —— 26 —
刊理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
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
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界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
2019〕13 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
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附件 2
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
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
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
园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
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
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
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 27 —— 28 —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
(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幼儿园任教 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
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保教并重,关爱与尊重每
位幼儿;坚持家园共育,利用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
儿健康成长。
2.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以高尚的
师德和严谨教风,潜移默化地教育幼儿,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艺
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
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
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
行教学。撰写 1 篇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交近三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
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20 节(次);
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
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30 节(次);其他兼任管理
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课时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
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 29 —5.在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
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导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6 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
讲座不少于 2 节(次);开设园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
(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
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
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
(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教师受
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
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
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
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
— 30 —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
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
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
示,或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汇演汇展中获奖 2 次以上,其中二
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辅导幼儿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面向全省幼儿
开展的各项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
以上)。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
文 3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
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
论文 1 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乡村教师 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
— 31 —— 32 —
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 2 次以上(乡村
教师 1 次);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
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省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市
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
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
题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
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
满 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
职业 30 年以上,年满 50 周岁且现仍在幼儿园任教的,受聘一级
教师岗位满 5 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注重家园共育,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既面向全体又尊重幼儿的个体差
异,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保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
能,保教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
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
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
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
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20 节(次);副
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
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30 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
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
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积
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
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
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教
— 33 —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
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县级一等
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
等奖以上),或所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
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
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
表彰。
5.教师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
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
全国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
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 2 次
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 34 —6.辅导幼儿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
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
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保教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
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
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
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省
级三等奖 1 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或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
提交 1 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
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 4 万
字)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
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 1 次以上;或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
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
— 35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乡村教师县级)教育科学(含规
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
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4 年。
4.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
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
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
保教工作。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
1 篇反映保教工作总结。
3.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完成工作
任务,提交申报当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
期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 36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学反思,承
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
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
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带班教
师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
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
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
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
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 2 次以上,
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 37 —6.辅导幼儿参加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
得县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
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 2 篇以
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
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
经验总结 1 篇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
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县推广使用。
4.参加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 38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三级
教师岗位满 2 年;或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
岗位满 3 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
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
教学工作。提供 1 篇保教工作心得体会。
(三)比较熟练地掌握学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级
管理工作,保教效果较好,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
段进行保教工作。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
师平均课时量。提交所带班级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
以及一个学期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 篇以上。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
察了解儿童等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中专以上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教育教
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幼儿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
导幼儿。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保教工作。能较好地应
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开展保教活动,完成规定的保教任
务,工作量饱满。
— 39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 40 —— 41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
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幼儿各类活动、听课均可计算课时量。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
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
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
刊理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
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
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42 —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幼儿
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附件 3
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教师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
研、电教、师训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
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
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
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 43 —— 44 —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
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在教研、电教、师训一
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
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深入基层,服务教师,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 45 —
成绩突出。参与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承
担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教师培训等,获
得良好效果和评价。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前沿知
识,把握改革趋势,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
学。撰写1 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专业)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企业专项调研 5 次以上,提供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电教和
师训机构(部门)专业人员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
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
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3 次,并获得好评。
4.具有突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
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有自己的实验校(点)、责任学校或主持市级以上教学工作室、
学科教研基地工作,并将成果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起到了
示范引领作用。
5.在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
的教育教学专家。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教育部
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教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
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
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
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2 次以上。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
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3 次优秀。
5.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国家级奖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至少 1 次)
或省级奖 2 次以上(其中一等奖至少 1 次)。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
文 4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2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
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以上。
— 46 —— 47 —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2 部以上,或本人撰写
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
教材 2 部以上;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
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
方教材编写 2 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电化教育
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 2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
5.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 2 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
题工作 2 次以上。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教教研、电教、
师训岗位上受聘一级教师满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深入基层,服务教师,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
成效明显。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承
担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教师培训等,获
得较好效果和评价。2.具有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的能力,多层次、多形
式开展相关活动,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受到好评。能
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
的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行动研究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企业专项调研 10 次以上)、电教和师训机构(部门)专业人员
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
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2 次,
并获得好评。
4.具有较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
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督导评价等方面
取得突出成绩。有自己的实验校(点)、责任学校或主持县级以
上教学工作室、学科教研基地工作,并将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实
践,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5.在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
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教
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
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
上或国家级奖,或指导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
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
等次。
— 48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县级机构人员获得市级一等奖以
上),或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入选教育部优秀案例。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5.参加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省级奖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
文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省级二等奖 2 篇以上
(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
上)不少于 1 部。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1 部,或本人撰写 4 万
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
— 49 —材 1 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
教材编写 1 次。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
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
等课题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
研究 1 项以上。
5.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 1 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
题工作 1 次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
位满 4 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服务教师意识,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
务。积极参与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撰写
1 篇任现职以来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经验总结报告。
2.具有一定的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的能力,积极开
展相关活动,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能熟练应用信
息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教学研究。撰写 1 篇具有一定深度的反映
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行动研究报告。
— 50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人员年均听课 60 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 20 节以
上,企业专项调研 10 次以上)、电教和师训机构(部门)专业
人员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
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课
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有自己的联系校(点),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室或学科教研基地
等活动。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指
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教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
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或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达
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研员)。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入选省级优秀案例。
— 51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5.参加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
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
(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
奖 2 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 1 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
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1 部,或本人撰写 4 万
字以上的经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 1 部;
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并列入地方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材编写 1 次。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
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
课题 1 项。
— 52 —5.受聘市级以上师资培训 2 次以上。
第十四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 1 年期
满并考核合格。
(二)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
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提供 1 篇教研、电教、师训工作心
得体会。
第十五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幼教教研、电教、
师训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
积极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六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七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一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 53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
— 54 —— 55 —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
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理
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
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
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界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
2019〕13 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
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
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56 —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年 12 月 30 日印发芜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
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申报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
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师参与职称评审。(1)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
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
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
— 57 —— 58 —
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学
时;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
同等考量。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后,方可申报(小学教育学历或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除外)。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
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
公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
学时。
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 )。— 59 —
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4 条。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
件等。
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5 条规定:“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说明:城镇中小学教师到边远学校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在集
团化区域内流动任教可视同为支教经历。特殊情形:(1)公办
中小学编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无
需提供支教经历证明;(
2)援疆、援藏和具有内地西藏班任教
经历,视同具有支教经历;(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采用到其
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
示范课、公开课等方式替代支教经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每学
期开展不少于 6 节次)。
申报材料: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须提
供《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此表由各单位设计
制定,县区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市直属中小学由本校
审核鉴定意见,并留存备查),或教育主管部门支教文件、支教
工作考核表等支教方面的材料。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经验
总结(包含案例),同时附立德树人方面取得的成果(学校验证
盖章签字的复印件)。
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
计,并从中自选 2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提
交撰写的行动研究报告,同时提交不少于 1 个班的上一学年对每
个学生的评价记录。在芜湖智慧平台进行电子备课的人员须提供
经单位验证评价的上一学年网上电子备课的鉴定意见(附:《芜
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网上备课查验表》),
自选 2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提交撰写的行
动研究报告,同时提交不少于 1 个班的上一学年对每个学生的评
价记录。
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借用)人员及产假等符合法律
规定的病休假人员可提供任现职以来挂职(休假)前一学年原始、
完整的教学设计。
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
平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
— 60 —— 61 —
工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
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
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
说明:此条件由学校(单位)审核签字把关。“谁审核谁负
责”,工作量认定有关材料交由学校(单位)保管备查。一般以
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须提供经单位验证近 1 个基本任期反映
教学、保教(幼儿园)工作量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
专项活动计划安排表等。挂职(借用)的人员由挂职、借用单位
出具完成工作任务的证明。
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
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
学等工作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
工作。”
说明:学生社团成立必须经过学校严格的审批,要达到一定
的规模(至少 25 人以上),须有固定的社团成员、指导教师、
活动地点和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活动的内容须经学校批准,并取得较好成绩。
由于对申报中小学高级的班主任等工作任职年限要求有变
化,考虑新旧标准的衔接,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
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
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的任职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即,2021年须 3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1 年以上);2022 年须 4 年以
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2023 年及以后须 5 年以上(其
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
申报材料:提供由单位出具胜任班主任等工作的相关证明,
同时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符合上述要求年限的任职经历(工作计
划)及任现职以来符合上述要求年限的班主任过程性材料(如计
划总结、工作实录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
效。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
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
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
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
家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
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
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说明: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 6 节
(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任期内
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2 节(次)。校内公开课由学校组织
实施;校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也可由
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学校牵头组织实施(核心学校发文)。
— 62 —— 63 —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近 1 个基本任期内听课及
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主要包括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
说课、教学案例、课例、课件评选,命题比赛,在线教育、智慧
课堂教学、微课、慕课、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农远工程信息技
术应用管理大赛等,以及教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
“一师一优课”、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
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中达到优秀等次。”
说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后,由市及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当年度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
考评课。考评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组织现场课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
考评课课题,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按照《芜湖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
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
2)组织视频课录制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考评课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并同
步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视频课,在课题公布 2 天内将视频课录像
报送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考评课视频录像评审,按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
评课评分标准》,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80 分以上为良好等
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考评课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专家评委
须在考评课评分表上备注原因。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由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市属中小学申报人员考评课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组织实
施(可参照上述办法)。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章”、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 64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教坛
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10.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4
条:“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
部门表彰。”
说明:优秀班主任可作为第一条教育教学类表彰条件,也
可作为本条班主任工作表彰条件,但同一表彰不得在两条中重
复使用。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表彰,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
支部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 65 —条:“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
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
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
教师为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省性活
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
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说明:此条件中的技能大赛仅限智慧课堂教学比赛、教师素
养大赛、教师教学竞赛等综合性大赛。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案例
专指从事社会实践劳动活动、青少年活动的教师制作的案例。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活动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1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申报材料:提供年度考核优秀考核表或嘉奖审批表或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8
条:“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
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或主持制定教师
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
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
— 66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主持制定
教师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
案,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9
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
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 )、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4 条。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
材料。
1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5 条:“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1 次以上。”
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7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中小学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聘期的年限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1、2、3、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5 条。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8 节
(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1 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
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1 次。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听课及主持
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校内公开课由学校组织实施;
校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也可由中心校
及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学校牵头组织实施(核心学校发文)。
申报材料:本年度申报一级职称评审提供 3 个年度材料,
2022 年之后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
条件。
4.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6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68 —5.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第 1-9 条和第(四)款第
1-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一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中小学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二级教师申报条件
第三章第十五条(二)、(三)、(四)款。
提供材料:1 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体会;一个学期完整的教
学设计;一个学期听课记录(不少于 10 节)。
二级教师申报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地根据标准条件和上述说
明参照制定。
— 69 —附件 2
芜湖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
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申报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
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需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师参与职称评审。(1)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
— 70 —— 71 —
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
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
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学
时;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
同等考量。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认定后,方可申报(全科幼儿教育和兼任多门学科的幼儿园教师
除外)。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
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
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公
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 )。
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4 条规定了申报高级教师的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
件等。
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5 条规定:“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
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说明:城镇幼儿园教师到边远幼儿园或集团化办园的在集
团化区域内流动任教可视同为支教经历。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需提供支教经
历证明。
申报材料:城镇教师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经历,
须提供《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经历认定表》(此表由各
单位设计制定,县区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市直属幼儿
园由本校审核鉴定意见,并留存备查),或教育主管部门支教文
件、支教工作考核表等材料。
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 72 —申报材料:提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
相关经验总结。同时附幼儿保健方面取得的成绩(学校验证盖章
签字的复印件)。
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同时附 2 课
时能反映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教学的教学设计。
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
说明:此条件由学校(单位)审核签字把关。“谁审核谁负
责”,工作量认定有关材料交由学校(单位)保管备查。一般以
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须提供经单位验证近 1 个基本任期反映
保教工作量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专项活动计划安排
表等)。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借用)的人员由挂职、借
用单位出具完成工作任务的证明。
其他要求按本标准条件提供。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
(借用)人员及产假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病休假人员可提供挂职
(休假)前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
说明:幼儿园每年须组织相应的家长满意度调查。
申报材料:幼儿园认真审核把关,制定本单位《幼儿家长满
— 73 —意度调查汇总表》,并填写认定意见,“谁审核谁负责”,家长满
意度调查材料备查。
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
说明: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
于 6 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
任期内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2 节(次),且获好评;园内
公开课由幼儿园组织实施;园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
部门组织,也可由集团化办园的核心幼儿园牵头组织实施(核心
幼儿园发文)。
申报材料: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近 1 个基本任期内听课
及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单位审核把关,有关材
料由幼儿园保管备查)。
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主要包括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
说课、教学案例、课例、课件评选,命题比赛,在线教育、智慧
课堂教学、微课、慕课、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农远工程信息技
术应用管理大赛等,以及教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
“一师一优课”、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 74 —— 75 —
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
说明: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后,由市及各县(市)
区教育部门组织当年度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考评
课。考评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组织现场课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
考评课课题,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参照《芜湖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
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
2)组织视频课录制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
公布考评课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并同
步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视频课,在课题公布 2 天内将视频课录像
报送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考评课视频录像评审,参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
评课评分标准》,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80 分以上为良好等
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考评课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专家评委
须在考评课评分表上备注原因。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由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市属幼儿园申报人员考评课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组织实
施(可参照上述办法)。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章”、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教坛
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10.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4
— 76 —条:“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
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说明:优秀班主任可作为第一条教育教学类表彰条件,也
可作为本条班主任工作表彰条件,但同一表彰不得在两条中重
复使用。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表彰,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
支部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条。
说明:此条件中的技能大赛仅限智慧课堂教学比赛、教师素
养大赛、教师教学竞赛等综合性大赛。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案例
专指从事社会实践劳动活动、青少年活动的教师制作的案例。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活动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1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申报材料:提供年度考核优秀考核表或嘉奖审批表或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8
— 77 —条:“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文
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主持制定
教师培训方案、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
案,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9 条。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 )、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4 条。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
材料。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条款执行。
— 78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聘期的年限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1、2、3、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5 条。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8 节
(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任期内
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1 节(次);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
的听课及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园内公开课由幼
儿园组织实施;园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
也可由中心园及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园牵头组织实施(本部发文)。
申报材料:本年度申报一级职称评审提供 3 个年度材料,
2022 年之后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
要求。
4.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6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5.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第 1-9 条和第(四)款第
1-4 条。
— 79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一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安徽省幼
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二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材料: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及一个学期游
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 篇以上。
2.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四)款。
提供材料:一个学期听课记录(不少于 10 节)。
二级教师申报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地根据标准条件和上述说
明参照制定。
— 80 —附件 3
芜湖市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的申报
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
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
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在教研、
电教、师训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需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 81 —— 82 —
师参与职称评审。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教师,
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
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
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
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学时;或参
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后,方可申报。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
要求。”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
公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
学时。
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3 条规定了申报高级教师的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件等。
2.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承担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
教师培训等相关材料。
3.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的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活
动材料,并提交 1 篇行动研究报告。
4.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
申报材料:按标准规定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听课、研究课、
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材料。
5.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在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上取得成绩和在自己的
实验校(点)、教学工作室、学科基地等工作成果运用于教育教
学实践的材料。
— 83 —6.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7.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
说明: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考评课课题,统
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参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
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8.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章”、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 84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江淮名师、
教坛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9.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0.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条:“参加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省级奖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说明:教研、电教、师训、汇演汇展等活动主要包括优质课、
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说课、教学案例、课例、命题比
赛,在线课堂教学应用评比、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大赛、以及教
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现场教学展示主要有送教到校、“名师风采”展示交流、幼儿
自主游戏专题研讨、教学信息化应用培训、教师培训课例展示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1.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 85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2.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4.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4 条。
主要参与人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含主持人)可视为主持课题
研究。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材料。
15.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第 5 条。
申报材料: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提供有关邀请函、课程安排
等材料。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条款执行。
— 86 —— 87 —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一级教师申报条件有关解释口径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条
件,条件对应的行政级别和获奖等次按《安徽省教研、电教、师
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
标准执行。
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
项目
分项
评价指标
权
重
得分
教学
准备
(
20)
教学
设计
学情分析透彻、具体、有依据。能根据课标、教材和学
情分析教学内容,准确确定学习需要。教学目标符合课
标,体现学科价值及核心素养的整体联系,陈述具体、
明确。教学过程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活动设
计合理,教学策略能支持教学目标的实现。
10
教学
资源
准备的课件、微课、教学网站等教学资源能改变传统的
教学模式,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深度学习,信
息技术能与教学深度融合。
10
教学
实施
(
45)
课堂
组织
导入自然,重点突出,紧扣教学目标;讲授时间放在关
键性问题的解决上,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课堂
氛围宽松、和谐、安全;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中。
10
课堂
引导
引导学生尽快投入课堂学习;关注学生的思维过程和知
识建构过程;激发学习新知识过程中的动态生成,能及
时调整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自己发现
问题,解决问题;能够在学生思维最近发展区内提出问
题,对学生的思维及时给予有效的引导与点拨。
10
教学
策略
教学资源能够充分支持课堂上学生的学习;内容的选择
支撑教学目标,内容的设计和组织基于问题,符合学生
10— 88 —
项目
分项
评价指标
权
重
得分
实际,体现学科特点;重点、难点定位准确;教学方法
的选择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情况;学习活动多样、有效
且富有弹性。
动态
处理
充分利用学生在学习新知识过程中的动态生成,激发学
生的思考和想象;恰当处理实践活动中的动态生成,鼓
励学生深入探究。
10
教学
评价
紧扣教学目标;面向全体学生,量规公平公正,有依据。
评价方式多样,评价多元,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
导向等功能。
5
教学
效果
(
20)
目标
达成
90%以上的学生完成既定学习内容,达成了教学目标,
并保证一定质量。同时给学生留有空间,学生能够充分
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10
学习
效度
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在学习活动中兴趣浓厚,富
于想象,思维活跃,且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和情感态
度等方面得到发展,体现学科核心素养。
10
教师
素质
(
15)
专业
素养
正确理解学科内容所反映的学科价值和思想,并能贯穿
于整个教学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科概念和原理,教
学过程中无科学性错误。
5
教学
素养
能够准确理解学生心理,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
念,亲和力强,富有激情和智慧。教学个性突出,富有
创意。
5
基本功
语言表达科学规范、言简意赅,丰富流畅,富有感染力。
板书正确、工整、美观,重点突出。信息技术等辅助手
段运用恰当,操作熟练规范。教态自然、大方。
5
综合评价
总
分— 89 —
附件 3
单 位 公 示 证 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
(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
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一份上传网报系统,一
份单位留存)— 90 —
附件 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
(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
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
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本人自愿从通报之日起 3 年内停止申
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诚信承诺书签字后上传网报系统中)— 91 —
附件 5
此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保存的文件名为:学校+姓名+学科,如:市一
中【姓名】【学科】,或:**区(县)**中学【姓名】【学科】此表年月
均填六位数字:如 196508 此表所有字体宋体,5 号,不要加粗。页面 A3。
电子稿报指定评委会工作小组
评审_____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学校名称:
所属县(区)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从教
年限
行政
职务
何种教师
资格证
学历
(时间、学
校、专业)
原始
学历
专业
技术
职 务
职务
名称
培训
情况
继续教育(专
业课和公共
课)
最后
学历
聘用
时间
所任学科
年级
何时取得何级
校(园)长
培训证书
考核
结果
任 期:
本年度:
材料项目
内
容
摘
要
同教研组两位
教师签名
教研组长
签名
教务、人事
领导签名
教育教学
经验总结
1、标题和撰写时间:
2、内容摘要:
上学年
教学设计
1、是否原始、完整及起止时间:
2、自选 2-3 份特色教学设计题目:
工作量和
出勤情况
1、原始授课计划,课表:
2、出勤情况摘要:
当年典型
课例教学
1、开课时间:
2、教学设计题目:— 92 —
班主任或
其他
工作经历
情况
1、担任职务名称和时间:
2、经验介绍材料题目和工作成绩:
骨干教师
教学研究
1、培训、辅导、听课、研讨情况:
2、开设校内和校外公开课情况:
支教或企
业实践调
研情况
支教或实践调研时间、地点和内容摘要:
业绩
条件
1、符合《资格标准》第 3 款第
条:
2、具体实绩摘要:
教研
科研
条件
1、符合《资格标准》第 4 款第
条:
2、具体成果摘要:
学校推荐
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人数
名
该教师排在第
位
(不得并列排序)
市、县(区)
教育局
资格审查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应由学校认真如实填写 ,签字盖章后上传网报系统中。— 93 —
附件 6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评聘指标申报表
单位(盖章):
2022 年
底教职
工人数
核准岗位数
2022 年底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022 年度申报评聘指标与核准
12 月底前高级、中级退休人员数
总数
层次
总数
各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学校申报
教育部门核准
高级
中级
初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94 —
附件 7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单
位
情
况
名称
编制数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岗
位
情
况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
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个
人
情
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专业技术资
格及取得时间
现聘专业技
术职务及聘
任时间
是否双肩挑
所申报职称
单
位
意
见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
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研究,同意
推荐参加评审。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
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县、区)
人社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