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6 17:22信息来源: 镜湖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乐礼当 字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直属学校和单
位,民办学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全省职
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
2022154 号)和市人社局《关
于做好 2022 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
秘〔
2022194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全市中小学
教师系列高级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全市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校外教
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2、全市幼儿园教师。
3、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条件
我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电教、师训)人员
职称评审执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3 个专业技术
资格条件》(皖人社发〔
20207 号)。有关条款的说明和要求
遵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芜湖市幼
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芜湖市教研、电教、师训
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二、申报职称评审相关规定
(一)评审指标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评审。超结
构比例严重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或退三聘二的办法实施调
控。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有空缺的,经向人社部门申请批准后,
可调整到下一层次最低等级岗位使用。对没有空缺岗位的乡村学
校教师在乡村连续任教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
教符合申报高级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 25
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符合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乡村学
校任教累计男满 30 年、女满 2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符
合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
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要紧密配合,结合相关政策对各学校(单位)岗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人员发生增减变动时,
要及时办理岗位数量结构变动手续。县(市)区所属学校(单位)
的评审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本地区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按规定要求申报,务必于
9 30 日前填报《专业技术人员指标申报表》报市教育局和市
人社局审核批准。
各学校或单位(农村学校可以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应根据工
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单位内部竞岗方案,并经学校(单
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公开、公正、择
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竞争空岗指标,
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
8)推荐参加申报评审。非在编人员和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的人
员要对其工作表现、师德素养、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把关推荐。
(二)任职年限的计算
计算年限截止到 2022 12 31 日。根据有关规定,任职
时间均按周年计算,即 2017 12 月前(含当月)聘任的计算为
5 年,2018 12 月前(含当月)聘任的计算为满 4 年,依此
类推。
(三)考评课组织实施
考评课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资格条件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市直属学校申报人员由市教育
— 3 —科学研究所组织考评;县(市)区申报人员由县(市)区教育部
门组织考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随机抽查审核。
学科考评组须由 3 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考评
相应级别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组教师要独立、客观、
公正、实事求是对申报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提交评审的考评课
材料:经教育部门或教研部门验证的考评教师身份的基本情况
(任教学科、职称、单位)评分表及总评等次的意见,并予以
证明盖章。考评课材料不与考评对象见面,密封后线下提交相
应的评审委员会。
(四)支教经历
支教人员在受援学校要系统地承担一门以上的学科教育教
学任务,工作量饱满。同时完成指导 1—2 名青年教师,每学期
至少在受援学校承担一节校级公开课或观摩课,并在受援学校教
研活动中参与评课 4 次以上的任务。支教工作结束时,支教人员
还须提交一份有关改进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书面建议材料。
曾在农村、薄弱学校有任教经历的应提供原始证明材料(如乡村
学校任教期间的考核表、简历表等复印件)。
各县(市)区、各直属学校和单位应将本地区、本单位的申
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支教情况在学校或单位公示后,
分别报市、县(市)区教育局。市、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在
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 2022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的通知》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每年须完成公
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且不
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人员需提供近 5 年继续
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 30 学时以上,专业科目学习每年 60 学时
以上的证明材料。
2、职称转评由单位出具胜任新岗位的报告,并提交在新岗
位任教一年来的课表计划和教案等。
3、民办学校(含民办幼儿园)和非在编教师申报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应提供学校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连续参加 1
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4、对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包括以考代
的系列)所学专业与从事工作专业一致或相近,从事本专业
工作满规定年限,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认定相应的专
业技术资格。职称认定对学历、资历的要求:中专毕业,1 年试
用期满,直接定三级教师;大专毕业,1 年试用期满,再从事本
专业工作 2 年直接定二级教师;本科毕业,1 年试用期满,直接
定二级教师;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直接定二级教师;博士研究生
试用期满直接定一级教师。符合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每个
年度的 2 月份和 8 月份申报认定。
52018 年之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因岗位原因未认定二级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时其资历可从试用
期满且正式签订合同起视同取得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 5 —— 6 —
6、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及工作业绩评价范围界定等问题,按皖教秘师〔
201269
号文件规定执行。
7、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可由用人单位依据其工作岗位和
实际水平予以确认,并在单位内部自行使用。援藏援疆教师在援
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在受援地参加评
审的,申报材料须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
8、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电教、师训机构)职称
实行网上评审,个人在一个申报年度中只允许申报一次职称。本
年度个人申报的材料除未在芜湖智慧平台备课的教学设计和主
持研讨及听评课记录外,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包含校内和校际公
开课材料)。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省有关文件规
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准备
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
2、各学校或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或单位领导
(不超过 3 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
的不少于 7 人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
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从师德素养、教学能力、
教学工作业绩、教研与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方面,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按核准指标择优推荐申
报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
一票否决制
(二)材料申报
1、学校(单位)要指导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的类别序号归
类整理材料,并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
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学校或单位的公章,无
审核人签字和公章的材料视同于无效材料。
2、网上申报:经学校(单位)竞聘后推荐的申报人员,需
将审核过的材料按照网报的要求分类整理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中
(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详见芜湖市关于开展 2022 年度中小学教
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系统中操作指南),学
校(单位)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
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在网报系统中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
性进行审核。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
学校(单位)审核确认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把关审核,并确
认上传至各类评审机构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10 6 日前申报人员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并确认
真实完整。
(二)10 15 日前各学校(单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任职
— 7 —考核和竞聘工作,并做好拟推荐人员的公示和上传材料,检查并
完成审核任务,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均全部上传完毕。
(三)10 22 日前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完成推荐
人员的材料审核和上传工作,确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已上传。
其他未尽事宜在评审的过程中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对新修订的资
格条件和申报指南等相关的职评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
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学校
(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岗位、竞岗结果、申报材料的公示。
在上报评审材料前,应将本单位今年拟评聘高级、一级专业技
术资格岗位职数,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和考
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7 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
校(单位)应在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
意推荐,并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人选。学校
(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评审表、鉴定
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分管负责人要对申报的材料总
体把关签字。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经核
实有问题或原始材料不真实的不得推荐上报。
— 8 —(三)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
诺书》(附件 4),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并上传网报系统附件中。申报审核全部通过后下载《中小学中专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善签字盖章后线下报送
各类评审委员会。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上
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
年度不予受理。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证件逐项核实,
查验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对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签字盖章。
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评审内容,自觉提供完整真实的
申报材料,不得抄袭他人材料,或在网上下载虚假材料。对提供
虚假材料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并记入其师德档案。对包庇、纵
容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
任,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按属地和管理权限,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和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在
推荐和评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评审工作各项规定,确保教师
队伍的稳定。
附件:
1、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申报指南
— 9 —— 10 —
3、单位公示证明(单位盖章后随申报人材料上传网报系统中)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签名后上传网报系
统中)
5、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网报系
统中)
6、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指标申报表(学校或单位申报评审指
标,核准后由单位上传网报系统中)
7、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联系电话 0553-38603243870717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 8 16
(此件主动公开)
芜湖市教育局
2022 8 16 日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
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
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
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
专门学校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
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
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
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 11 —— 12 —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
(含副校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学校任教 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
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
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能够立足学科特点,将德育融
入课堂教学,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
用,育人成绩突出。
2.系统掌握任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
学业务精湛,形成独特风格,得到同行认可,受到学生欢迎,
在发展素质教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
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成效显著。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
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提高教学质量。撰写 1 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
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
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
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
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5.在引领学科培训、教研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
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 13 —— 14 —
导或主持研讨不少于 6 节(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2 节(次);开设校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含承担县
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任现职以
来,指导本学科中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
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获市级一等奖、
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
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
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班主任,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
场教学展示,其中高中教师须获奖或展示 2 次以上。从事艺术和
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省级
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上(乡村教师获奖 1 次),其
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
6.作为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实践活动,在教育部认定的
面向中小学生的本学科全国性竞赛(活动)中,获得全国最高
奖项。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
业)论文 3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或人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
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发表本学科(专业)论文 1 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乡村教师 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
— 15 —— 16 —
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 2 次(乡
村教师 1 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
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
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
5.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2 次以上(乡村教师 1
以上)。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
岗位满 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
职业 30 年以上,年满 50 周岁且现仍在小学任教的,受聘一级教
师岗位满 5 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
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成绩比较突出。2.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准确地对所带
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
行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教育教学前沿的行动研
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
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
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辅
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学等工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
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
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
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
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
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
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活
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 17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中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
或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
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
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省性
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
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省级
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
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
以上)。
— 18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或主持制定教
师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并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高中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
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
省级三等奖 2 篇以上;初中和小学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
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或
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 2 篇以上。乡村
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
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
验总结 1 篇以上。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 4
字)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并列
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教材编写 1 次以
— 19 —上;或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验
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乡村教师
县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
5.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1 次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
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4 年。
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受聘二级教师岗
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能根据学科特点,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有效
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育人效果良好。
2.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胜任本学科教学工作。能准确地对所带班级每个学生进行述评。
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能较好地应用信息
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一篇反映教学工作总结。
— 20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工
作。校长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任教师,
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二分之一。
4.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队
辅导员等工作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工作。
5.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
课指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
(次)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
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班主任
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
心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
— 21 —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
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在教育、
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
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在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创新能力方面做出成绩,在市级
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定的本学科竞赛(活动)中,作为指
导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高中教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
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
1 篇以上;初中和小学教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
发表本学科教育教学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
选市级二等奖 1 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
求,须提交从事教育教学、关爱留守儿童、班级管理等方面的心
得体会或经验总结 1 篇以上。
— 22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新课程实
验等活动,成果在县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或公开出版。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
初中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 2 年;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
在小学受聘三级教师岗位满 3 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
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提供 1 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
体会。
(三)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具有所教
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能够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
确传授知识和技能,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
学效果较好,工作量饱满。提交一个学期完整的教学设计。
(四)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基本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初中教育教学岗
— 23 —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小
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
导学生。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
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
学,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 24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
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
学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
— 25 —— 26 —
刊理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
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
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界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
201913 号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
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附件 2
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幼儿园教师的能力和水
平,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幼儿园教师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
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幼儿
园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幼儿园教师。
第三条 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
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
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
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 27 —— 28 —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园长
(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第九条 在乡村幼儿园任教 3 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
第十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
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2.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二)能力条件
1.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坚持保教并重,关爱与尊重每
位幼儿;坚持家园共育,利用多方资源,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幼
儿健康成长。
2.系统掌握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坚持以高尚的
师德和严谨教风,潜移默化地教育幼儿,成效显著,教育教学艺
术精湛,形成独到风格。在育人方式、课程改革、教育方法等方
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
育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
行教学。撰写 1 篇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提交近三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
材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20 节(次);
副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三分
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30 节(次);其他兼任管理
工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课时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
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 29 —5.在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和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做出突出
贡献,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导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6 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或专题
讲座不少于 2 节(次);开设园际或县级以上公开课、专题讲座
(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
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
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上或全国性奖
(乡村教师为市级二等奖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的教师受
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乡
村教师为市级一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
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省级(乡村教师为市级)以上教育部门
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
— 30 —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
赛),获国家级三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或
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
示,或在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汇演汇展中获奖 2 次以上,其中二
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6.辅导幼儿参加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面向全省幼儿
开展的各项活动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省级三等奖
以上)。
7.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8.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城镇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
3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
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乡村教师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发表本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
论文 1 篇。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乡村教师 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
— 31 —— 32 —
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 2 次以上(乡村
教师 1 次);或参加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
程实验、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省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市
级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含规划课题)、电
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
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乡村教师 1 项)。
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
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4.具备中师或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连续从事教师
职业 30 年以上,年满 50 周岁且现仍在幼儿园任教的,受聘一级
教师岗位满 5 年。
5.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支教)
1 年以上的经历。
(二)能力条件
1.坚持保教并重,创设丰富的活动环境,注重家园共育,以多种形式引导幼儿主动发展,既面向全体又尊重幼儿的个体差
异,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2.具有坚实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保教专业知识和专业技
能,保教经验丰富,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特色。能熟练应用信息
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的反映保教前
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
均课时量。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交近两年所带班级的一
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期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
料。园长、专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
时量的四分之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20 节(次);副
园长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
一,且每学期听课看活动不少于 30 节(次);其他兼任管理工
作的教师和兼职督学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本园专任教师平均
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积
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
持或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
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所指导的教师在教
— 33 —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
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县级一等
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
等奖以上),或所指导的教师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
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一
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4.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
任或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
表彰。
5.教师本人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
具制作评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
全国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省级三
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省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或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 2
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 34 —6.辅导幼儿参加市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
得市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
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保教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
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
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
教育教学论文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教科研论文评选省
级三等奖 1 篇以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或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
提交 1 篇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
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经验总结。
2.公开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不少于 4
字)1 部以上。
3.参加经省级以上幼儿园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正式
出版并在全省广泛使用的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编写 1 次以上;或
参加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玩教
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
— 35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乡村教师县级)教育科学(含规
划课题)、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级以上)。
第十四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
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4 年。
4.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熟练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要点。根
据幼儿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进行良好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
教育。
2.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独立承担小、中、大班的
保教工作。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撰写
1 篇反映保教工作总结。
3.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高质量完成工作
任务,提交申报当年所带班级的一日活动教案、反思,以及每学
4 篇以上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家长满意度高。需提交当年所带班级家长满意度调查材
— 36 —料。园长、副园长需提供当年园内幼儿家长对幼儿园园务管理、
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满意度调查材料。
5.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教研活动。积极进行教学反思,承
担一定的教学研究任务。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主持或
参加研讨,开设园内公开课、开设园际以上公开课节(次)符合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
是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达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县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4.被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作为带班教
师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5.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玩教具制作评
比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
赛)中,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二等奖)
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市级以上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或在教
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县级以上汇演汇展中获奖 2 次以上,
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 37 —6.辅导幼儿参加县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等活动获
得县级一等奖以上(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
7.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8.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9.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县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
论文 1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二等奖 2 篇以
上。乡村教师不作获奖和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
方面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保教
经验总结 1 篇以上。
2.在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类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课程资源开发、课程实验、
玩教具制作等活动,成果在全县推广使用。
4.参加并完成市级以上教育科学(含规划课题)、电化教
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课题 1 项(乡村教师县
级以上),有相关个人成果。
第十五条 二级教师
— 38 —(一)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受聘三级
教师岗位满 2 年;或具备中专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受聘三级教师
岗位满 3 年。
(二)比较熟练地掌握幼儿教育各领域的目标、内容和指导
要点,能科学制定幼儿一日活动计划,胜任小、中、大班的教育
教学工作。提供 1 篇保教工作心得体会。
(三)比较熟练地掌握学前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胜任班级
管理工作,保教效果较好,能较好地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
段进行保教工作。完成规定的保教任务,工作量达到本园专任教
师平均课时量。提交所带班级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
以及一个学期游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 篇以上。
(四)教学基本功扎实,掌握幼儿教育弹、唱、跳、画及观
察了解儿童等技能,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
第十六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中专以上幼教专业毕业学历,并在幼儿园教育教
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幼儿教育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
导幼儿。
(三)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
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保教工作。能较好地应
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教学手段开展保教活动,完成规定的保教任
务,工作量饱满。
— 39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九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三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 40 —— 41 —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上公开课、示范课、研讨
培训、讲座、组织开展幼儿各类活动、听课均可计算课时量。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优秀班主任、教育系
统先进个人等。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
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
刊理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
刊、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
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42 —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幼儿
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附件 3
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教师的能力和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
研、电教、师训队伍,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国家和我
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
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级教研、电教、师训机构
(部门)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人员专业技术资格
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 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 43 —— 44 —
第六条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教师
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在教研、电教、师训一
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七条 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并达到申
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八条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身心健康,能够正常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
第十条 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
内的,不得申报。
(二)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通
过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从下一年
度起 3 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 正高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
备硕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二)能力条件
1.深入基层,服务教师,出色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 45 —
成绩突出。参与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承
担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教师培训等,获
得良好效果和评价。
2.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前沿知
识,把握改革趋势,能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
学。撰写1 篇高水平的反映本学科(专业)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企业专项调研 5 次以上,提供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电教和
师训机构(部门)专业人员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
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
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3 次,并获得好评。
4.具有突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
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
有自己的实验校(点)、责任学校或主持市级以上教学工作室、
学科教研基地工作,并将成果广泛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起到了
示范引领作用。
5.在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是同行公认
的教育教学专家。任现职以来,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教育部
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教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
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
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
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2 次以上。6.申报当年,参加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
达到优秀等次。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省部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3 次优秀。
5.参加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国家级奖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至少 1 次)
或省级奖 2 次以上(其中一等奖至少 1 次)。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省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省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
4 篇以上,其中至少有 2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或人
大复印中心全文转载。
2.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上)2
部以上。
— 46 —— 47 —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2 部以上,或本人撰写
4万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
教材 2 部以上;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
员会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
方教材编写 2 次以上。
4.主持并完成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电化教育
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教育督导研究等课题 2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研究 2
项以上。
5.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 2 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
题工作 2 次以上。
第十二条 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2.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
一级教师岗位满 5 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幼教教研、电教、
师训岗位上受聘一级教师满5 年(
40 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深入基层,服务教师,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务,
成效明显。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承
担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教师培训等,获
得较好效果和评价。2.具有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的能力,多层次、多形
式开展相关活动,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受到好评。能
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学。撰写 1 篇较高水平
的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行动研究报告。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员年均听课60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20节以上,
企业专项调研 10 次以上)、电教和师训机构(部门)专业人员
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或开
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2 次,
并获得好评。
4.具有较强的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
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教育督导评价等方面
取得突出成绩。有自己的实验校(点)、责任学校或主持县级以
上教学工作室、学科教研基地工作,并将成果运用于教育教学实
践,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5.在培养指导中青年教师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任现职以来,
指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教
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
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以
上或国家级奖,或指导教师受邀在上述全国性活动中进行现场教
学展示 1 次以上。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优秀
等次。
— 48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享受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
3.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县级机构人员获得市级一等奖以
上),或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入选教育部优秀案例。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5.参加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省级奖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专业)论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省级二等奖 2 篇以上
(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 1 篇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
2.公开出版的教育教学专著(合著中本人撰写的占一半以
上)不少于 1 部。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国家规划教材 1 部,或本人撰写 4
字以上的经国家或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
— 49 —1 部;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
审定通过,并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国家课程教材、省级地方
教材编写 1 次。
4.主持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
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
等课题 1 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并完成国家级立项课题
研究 1 项以上。
5.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 1 次以上,或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
题工作 1 次以上。
第十三条 一级教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并受聘二级教师岗位满 2 年。
3.具备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受聘二级教师岗
位满 4 年。
(二)能力条件
1.具有良好的服务教师意识,较好地完成教育教学指导任
务。积极参与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指导活动。撰写
1 篇任现职以来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经验总结报告。
2.具有一定的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的能力,积极开
展相关活动,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方法。能熟练应用信
息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教学研究。撰写 1 篇具有一定深度的反映
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行动研究报告。
— 50 —3.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工作量饱满。近三年内,教研
机构教研人员年均听课 60 节以上(职教教研员年均听课 20 节以
上,企业专项调研 10 次以上)、电教和师训机构(部门)专业
人员年均听课 40 节以上;在县级以上范围内上研究课、示范课
或开展专题讲座(含承担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任务)每年不少于 1
次,并获得好评。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研究、课
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有自己的联系校(点),积极参与教学工作室或学科教研基地
等活动。
5.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做出一定成绩。任现职以来,指
导的本地区学科教师在上一级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
教育技术类作品评比等教研、电教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
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或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6.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达
到良好等次以上。
(三)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一条:
1.获得县处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2.被评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研员)。
3.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主持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入选省级优秀案例。
— 51 —4.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1 次优秀,并在申报当年由县级以上
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说课)中达到优秀等次。
5.参加县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
6.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县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
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7.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
主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四)教研科研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专业)
论文 1 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发表本学科
(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获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选市级一等
2 篇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至少有 1 篇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
的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合著中参与撰写 2 万字以上。
3.职教教研人员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1 部,或本人撰写 4
字以上的经省级相关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规划教材 1 部;
普教教研人员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
并列入地方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材编写 1 次。
4.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其中省级机构人员为省级)教育
科学(规划)、电化教育研究、课程改革实验、教师培训研究等
课题 1 项。
— 52 —5.受聘市级以上师资培训 2 次以上。
第十四条 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 1 年期
满并考核合格。
(二)掌握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能够应用信息技术等
先进手段指导教师教育教学。提供 1 篇教研、电教、师训工作心
得体会。
第十五条 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或幼教教研、电教、
师训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基本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能够应用信息技术手段,
积极开展教研、电教、师训活动。
第四章 破格申报条件
第十六条 初、中级不实行破格申报,高级、正高级专业技
术资格可实行学历、资历单项破格、逐级申报。
第十七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一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正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3 次优秀等次。
(二)获国家教学成果特等奖;或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
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国推广应用。
— 53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省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十八条 任现职以来,符合第十二条能力条件和业绩条件
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不受教研科研条件以及学历或资历条件限
制,破格申报高级教师。
(一)年度考核至少有 2 次优秀等次。
(二)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特等奖;或开展
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管部门推荐在全
省推广应用。
(三)破格答辩优秀等次以上(由市级教育部门统一组织,
并制定具体答辩办法)。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援疆”“援藏”“援外”“援青”“扶贫的专业技术人
员,在援派或扶贫期间参加职称评审的,重点评价履职尽责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扶贫成果。对继续教育学
分不作要求。援派或扶贫期为 3 年的,期满后可提前一年申报高
一级别职称。援派专业技术人才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
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第二十条 本资格条件中有关词语或概念的解释:
(一)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
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最美教师、教育系统先进个人等。
— 54 —— 55 —
(二)所称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
一刊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所称中文核心
期刊为中外文核心期刊查询系统查证确认的或被中国人民大学
书报资料中心编选的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省级以上党报党刊理
论版。著作须有 ISBN(标准书号)。不含增刊、特刊、专刊、
专辑、论文汇集等;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
(三)基本任期:学历资历条件中规定的任职年限。如正高
级: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0 周岁以下申报者,必须具备硕
士学位),并受聘高级教师岗位满 5 年。5 年是基本任期。
(四)教学成果奖: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
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五)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不得多次使用,以最高奖为准。
(六)学历、数量、等级所指的以上均含本数。
(七)国家教育招生考试的界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司法解释法释〔
201913 号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资格条件自 2021 年起实行,原《安徽省中小
学教研、电教机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皖人
社发〔
201613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资格条件为基本条件,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
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资格条件由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56 —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0 12 30 日印发芜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
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申报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
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师参与职称评审。(1)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
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
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
— 57 —— 58 —
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时;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
同等考量。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后,方可申报(小学教育学历或兼任多门学科的小学教师除外)。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
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
公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
学时。
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 )。— 59 —
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4 条。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
件等。
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5 条规定: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
(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说明:城镇中小学教师到边远学校或集团化办学的学校在集
团化区域内流动任教可视同为支教经历。特殊情形:(1)公办
中小学编外教师、民办学校教师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无
需提供支教经历证明;(
2)援疆、援藏和具有内地西藏班任教
经历,视同具有支教经历;(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可采用到其
他特殊教育学校、附设特教班的学校或随班就读学校开展讲座、
示范课、公开课等方式替代支教经历(符合其中一条即可。每学
期开展不少于 6 节次)。
申报材料:城镇教师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须提
供《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认定表》(此表由各单位设计
制定,县区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市直属中小学由本校
审核鉴定意见,并留存备查),或教育主管部门支教文件、支教
工作考核表等支教方面的材料。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任现职以来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经验
总结(包含案例),同时附立德树人方面取得的成果(学校验证
盖章签字的复印件)。
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
计,并从中自选 2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提
交撰写的行动研究报告,同时提交不少于 1 个班的上一学年对每
个学生的评价记录。在芜湖智慧平台进行电子备课的人员须提供
经单位验证评价的上一学年网上电子备课的鉴定意见(附:《芜
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网上备课查验表》),
自选 2 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提交撰写的行
动研究报告,同时提交不少于 1 个班的上一学年对每个学生的评
价记录。
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借用)人员及产假等符合法律
规定的病休假人员可提供任现职以来挂职(休假)前一学年原始、
完整的教学设计。
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工作量达到本校专任教师
平均课时量,或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支教、挂职(借用)等
— 60 —— 61 —
工作。校长、专职督学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
的三分之一,副校长以及兼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兼职督学的专
任教师,授课时数不少于本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
说明:此条件由学校(单位)审核签字把关。谁审核谁负
,工作量认定有关材料交由学校(单位)保管备查。一般以
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须提供经单位验证近 1 个基本任期反映
教学、保教(幼儿园)工作量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
专项活动计划安排表等。挂职(借用)的人员由挂职、借用单位
出具完成工作任务的证明。
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少先
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督
学等工作 5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并胜任该项
工作。
说明:学生社团成立必须经过学校严格的审批,要达到一定
的规模(至少 25 人以上),须有固定的社团成员、指导教师、
活动地点和活动时间(每周不少于 2 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
45 分钟),活动的内容须经学校批准,并取得较好成绩。
由于对申报中小学高级的班主任等工作任职年限要求有变
化,考虑新旧标准的衔接,对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学生社团
指导教师、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校中层以上
管理干部、督学等工作的任职年限设置过渡期标准:即,2021年须 3 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1 年以上);2022 年须 4 年以
上(其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2023 年及以后须 5 年以上(其
中任现职以来 2 年以上)。
申报材料:提供由单位出具胜任班主任等工作的相关证明,
同时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符合上述要求年限的任职经历(工作计
划)及任现职以来符合上述要求年限的班主任过程性材料(如计
划总结、工作实录及获奖证书等材料)。
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
效。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教研活动。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
导、主持或参加研讨,开设校内公开课、校际以上公开课节(次)
符合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任现职以来,指导青年教师在教
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的活动案
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术团体举办的国
家级比赛)中获县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
家奖(乡村教师为县级三等奖以上),或指导教师在上述全省性
活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 1 次以上。
说明: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研讨不少于 6
(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任期内
开设校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2 节(次)。校内公开课由学校组织
实施;校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也可由
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学校牵头组织实施(核心学校发文)。
— 62 —— 63 —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近 1 个基本任期内听课及
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主要包括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
说课、教学案例、课例、课件评选,命题比赛,在线教育、智慧
课堂教学、微课、慕课、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农远工程信息技
术应用管理大赛等,以及教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
一师一优课、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申报当年,参加县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考评课(必须是
一节完整的课堂教学)中达到优秀等次。
说明: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后,由市及各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当年度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
考评课。考评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组织现场课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
考评课课题,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按照《芜湖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
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2)组织视频课录制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公布考评课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并同
步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视频课,在课题公布 2 天内将视频课录像
报送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考评课视频录像评审,按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
评课评分标准》,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80 分以上为良好等
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考评课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专家评委
须在考评课评分表上备注原因。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由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市属中小学申报人员考评课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组织实
施(可参照上述办法)。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 64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教坛
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10.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4
条:作为班主任,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
部门表彰。
说明:优秀班主任可作为第一条教育教学类表彰条件,也
可作为本条班主任工作表彰条件,但同一表彰不得在两条中重
复使用。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表彰,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
支部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 65 —条: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技能大赛(含校外活动中心
和基地的活动案例展示)等活动(含教育部门推荐参加的专业学
术团体举办的国家级比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乡村
教师为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受邀在上述全省性活
动中进行现场教学展示。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本人
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市级以上汇演汇展或比赛中获奖
2 次以上,其中二等奖以上至少 1 次;乡村教师获奖 1 次。
说明:此条件中的技能大赛仅限智慧课堂教学比赛、教师素
养大赛、教师教学竞赛等综合性大赛。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案例
专指从事社会实践劳动活动、青少年活动的教师制作的案例。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活动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1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申报材料:提供年度考核优秀考核表或嘉奖审批表或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8
条: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改革
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或主持制定教师
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并
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采纳。
— 66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主持制定
教师培训方案、中小学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
案,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9
条: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并取得突出成绩,其经验经教育主
管部门推荐在市级以上推广。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 )、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4 条。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
材料。
1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5 条: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工作 1 次以上。
申报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7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中小学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聘期的年限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123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5 条。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8
(次),每学期开设校内公开课不少于 1 次;基本任期内开设校
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1 次。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听课及主持
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校内公开课由学校组织实施;
校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也可由中心校
及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学校牵头组织实施(核心学校发文)。
申报材料:本年度申报一级职称评审提供 3 个年度材料,
2022 年之后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
条件。
4.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6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 68 —5.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第 1-9 条和第(四)款第
1-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一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中小学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二级教师申报条件
第三章第十五条(二)、(三)、(四)款。
提供材料:1 篇教育教学工作心得体会;一个学期完整的教
学设计;一个学期听课记录(不少于 10 节)。
二级教师申报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地根据标准条件和上述说
明参照制定。
— 69 —附件 2
芜湖市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
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申报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
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学前教育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
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需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师参与职称评审。(1)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
— 70 —— 71 —
教师,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
续教育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
时后再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
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时;或参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书。(
2)对兼任多门学科的幼儿园教师,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
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可交叉认可,所有兼任学科同等互认、业绩
同等考量。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认定后,方可申报(全科幼儿教育和兼任多门学科的幼儿园教师
除外)。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
求。其中担任园长(含副园长)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
证书。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
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公
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 )。
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4 条规定了申报高级教师的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
件等。
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5 条规定:城镇教师须具有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
任教(支教)1 年以上的经历。
说明:城镇幼儿园教师到边远幼儿园或集团化办园的在集
团化区域内流动任教可视同为支教经历。公办幼儿园编外教师、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无需提供支教经
历证明。
申报材料:城镇教师在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经历,
须提供《乡村幼儿园或薄弱幼儿园任教经历认定表》(此表由各
单位设计制定,县区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鉴定意见,市直属幼儿
园由本校审核鉴定意见,并留存备查),或教育主管部门支教文
件、支教工作考核表等材料。
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 72 —申报材料:提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
相关经验总结。同时附幼儿保健方面取得的成绩(学校验证盖章
签字的复印件)。
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反映保教前沿的行动研究报告,同时附 2
时能反映熟练应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进行教学的教学设计。
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
说明:此条件由学校(单位)审核签字把关。谁审核谁负
,工作量认定有关材料交由学校(单位)保管备查。一般以
本校的平均工作量计算。须提供经单位验证近 1 个基本任期反映
保教工作量的原始材料(如授课计划、课表、专项活动计划安排
表等)。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借用)的人员由挂职、借
用单位出具完成工作任务的证明。
其他要求按本标准条件提供。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的挂职
(借用)人员及产假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病休假人员可提供挂职
(休假)前一学年原始、完整的教学设计。
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
说明:幼儿园每年须组织相应的家长满意度调查。
申报材料:幼儿园认真审核把关,制定本单位《幼儿家长满
— 73 —意度调查汇总表》,并填写认定意见,谁审核谁负责,家长满
意度调查材料备查。
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
说明: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
6 节(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
任期内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2 节(次),且获好评;园内
公开课由幼儿园组织实施;园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
部门组织,也可由集团化办园的核心幼儿园牵头组织实施(核心
幼儿园发文)。
申报材料: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近 1 个基本任期内听课
及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单位审核把关,有关材
料由幼儿园保管备查)。
指导青年教师在教育部门举办的优质课技能大赛主要包括
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班主任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
说课、教学案例、课例、课件评选,命题比赛,在线教育、智慧
课堂教学、微课、慕课、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农远工程信息技
术应用管理大赛等,以及教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
一师一优课、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校审核签字把关)。
— 74 —— 75 —
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
说明: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知印发后,由市及各县(市)
区教育部门组织当年度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考评
课。考评课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组织现场课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
考评课课题,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参照《芜湖市中小学
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
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2)组织视频课录制考评。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公布考评课课题,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并同
步录制一节完整的课堂视频课,在课题公布 2 天内将视频课录像
报送至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开展考评课视频录像评审,参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
评课评分标准》,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80 分以上为良好等
次。高级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考评课未达到优秀等次的,专家评委
须在考评课评分表上备注原因。考评课原始评分材料由县(市)
区教育主管部门妥善保管备查。
市属幼儿园申报人员考评课由市教育科学研究部门组织实
施(可参照上述办法)。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9.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教坛
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10.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乡
村教师为市级三等奖)以上。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1.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4
— 76 —条:作为带班教师,被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优秀班主任或
所带的班集体获得市级(乡村教师为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表彰。
说明:优秀班主任可作为第一条教育教学类表彰条件,也
可作为本条班主任工作表彰条件,但同一表彰不得在两条中重
复使用。
作为班主任所带的班集体获得表彰,如先进班集体、先进团
支部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
12.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条。
说明:此条件中的技能大赛仅限智慧课堂教学比赛、教师素
养大赛、教师教学竞赛等综合性大赛。校外活动中心和基地案例
专指从事社会实践劳动活动、青少年活动的教师制作的案例。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活动通知、获奖证书等材料。
14.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在年度考核中至少 2 次优秀。
申报材料:提供年度考核优秀考核表或嘉奖审批表或证明材
料(证明材料需经同级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15.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8
— 77 —条: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制定市级以上有关保教改革的文
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主持制定
教师培训方案、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文件或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方
案,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6.第三章第十三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9 条。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7.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 )、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8.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4 条。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
材料。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条款执行。
— 78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一)款。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聘期的年限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2.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1234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5 条。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指导及主持或参加研讨不少于 8
(次),每学期开设园内公开课不少于 1 节(次)。基本任期内
开设园际公开示范课不少于 1 节(次);须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
的听课及主持或参加研讨的计划安排表和记录。园内公开课由幼
儿园组织实施;园际公开课由教研(电教、片区教研)部门组织,
也可由中心园及集团化办学的核心园牵头组织实施(本部发文)。
申报材料:本年度申报一级职称评审提供 3 个年度材料,
2022 年之后按现行规定执行,其他要求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
要求。
4.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二)款第 6 条。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5.第三章第十四条第(三)款第 1-9 条和第(四)款第
1-4 条。
— 79 —参照高级教师申报条件,等次要求按《安徽省幼儿园教师专
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对一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安徽省幼
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执行。
四、二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三)款。
提供材料:一个学期的一日活动计划、反思,及一个学期游
戏观察记录或个案材料 4 篇以上。
2.第三章第十五条第(四)款。
提供材料:一个学期听课记录(不少于 10 节)。
二级教师申报其他未尽事宜由各地根据标准条件和上述说
明参照制定。
— 80 —附件 3
芜湖市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试行)
本申报指南系对《安徽省教研、电教、师训机构(部门)教
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有关条款进行说明,并对有关条款的申报
材料作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第二章第五条规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理想信
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立德树人、爱岗敬
业、为人师表。
说明: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因违反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
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有关规定,受
到处理且仍在处理期限内的,不得申报。
2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
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在教研、
电教、师训一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说明: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原则上
需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以业绩、能力为导向,
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
— 81 —— 82 —
师参与职称评审。具有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专业不一致的教师,
可通过参加累计 3 个月以上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
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在完成正常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后再
参加所申报专业(或相近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申报高、
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 400 学时、200 学时和 100 学时;或参
加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转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申报材料:申报时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所具有
学历的专业与所申报职称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时,参加相应的
转岗培训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教育和人社主管部门审核核准
后,方可申报。
3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
等次,并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申报材料:提供基本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4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
要求。
说明:在规定的年限内(核验近 5 年),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平均达到规定学时(
90 学时/年,其中专业科目 60 以上学时/年,
公需科目 30 学时/年)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
学时。
申报材料: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和合格证书即
可,专业科目申报时需上传基本任期内的学时验证页(公需科目
为合格证书)。二、高级教师申报条件
1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一)款,高级教师资格的学历资历
条件第 1-3 条规定了申报高级教师的学历资历条件。
申报材料: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
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须连续体现岗位聘任情况)或聘任文件等。
2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1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承担市级教育部门组织的示范课、专业讲座、
教师培训等相关材料。
3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2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经单位验证的开展教研、电教、师训工作活
动材料,并提交 1 篇行动研究报告。
4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3
条规定。
申报材料:按标准规定提供经单位验证签字的听课、研究课、
示范课或专题讲座等材料。
5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4
条规定。
申报材料:提供在指导教育教学研究上取得成绩和在自己的
实验校(点)、教学工作室、学科基地等工作成果运用于教育教
学实践的材料。
— 83 —6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5
条规定。
申报材料:指导青年教师获奖须提供被指导教师的获奖证
书,以及申报人与获奖青年教师之间指导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7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二)款,高级教师的能力条件第 6
条规定。
说明: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前 1 天公布考评课课题,统
一组织申报教师有生上课,参照《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考评课评分标准》,现场考评达到优秀标准的,确定为考评课
优秀等次。
考评课评分 90 分以上可定为优秀等次。
申报材料:由县市区按学科统一报送《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和考评组人员基本身份情况(须县(市)
区教育部门盖章)。
8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1
条:获得市厅级以上有关教育教学类表彰。
说明:教育类表彰包括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及其教育、人
社等部门的教育类表彰,如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五一劳动奖
、优秀教师、优秀乡村教师、最美教师(含提名奖)、江淮
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
作者、教育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德育工作者、师德楷模、师德先
进个人等。
— 84 —教学专业类表彰包括市级以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含后备人
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江淮名师、
教坛新星(秀)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学校审核签字
把关)。
9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3 条。
说明: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国家级、省
级教学成果奖每 4 年评审一次。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10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5
条:参加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教研、电教、师训、
汇演汇展等活动,获省级奖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
说明:教研、电教、师训、汇演汇展等活动主要包括优质课、
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评比,说课、教学案例、课例、命题比
赛,在线课堂教学应用评比、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大赛、以及教
学案例展示、多媒体课堂教学展示、信息技术应用展演等。
现场教学展示主要有送教到校、名师风采展示交流、幼儿
自主游戏专题研讨、教学信息化应用培训、教师培训课例展示等。
申报材料:提供有关评选、获奖证书材料。
11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6 条。
说明: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制定市级以上
— 85 —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标准、方案、指导意见等并正式颁布,
需有相应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提供教育主管部门的通知、证书或证明等材料。
12第三章第十二条第(三)款,高级教师的业绩条件第
7 条。
申报材料:提供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的证明材料。
13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1 条。
说明: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是指:具有 CN(国内统一刊
号)、ISSN(国际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
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
申报材料:发表论文提供学术期刊;论文获奖提供获奖证书。
14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4 条。
主要参与人课题组前三名成员(含主持人)可视为主持课题
研究。
申报材料:提供课题立项报告、成果鉴定书、结题证书等材料。
15第三章第十二条第(四)款,高级教师的教研科研条件
5 条。
申报材料:受聘国家级师资培训提供有关邀请函、课程安排
等材料。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命题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对高级职称标准条件中有些条款未作说明的,按条款执行。
— 86 —— 87 —
三、一级教师申报条件
一级教师申报条件有关解释口径参照上述高级教师申报条
件,条件对应的行政级别和获奖等次按《安徽省教研、电教、师
训机构(部门)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一级教师申报条件规定的
标准执行。
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
项目
分项
评价指标
得分
教学
准备
20
教学
设计
学情分析透彻、具体、有依据。能根据课标、教材和学
情分析教学内容,准确确定学习需要。教学目标符合课
标,体现学科价值及核心素养的整体联系,陈述具体、
明确。教学过程设计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教学活动设
计合理,教学策略能支持教学目标的实现。
10
教学
资源
准备的课件、微课、教学网站等教学资源能改变传统的
教学模式,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深度学习,信
息技术能与教学深度融合。
10
教学
实施
45
课堂
组织
导入自然,重点突出,紧扣教学目标;讲授时间放在关
键性问题的解决上,学生有充分的自主学习时间;课堂
氛围宽松、和谐、安全;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中。
10
课堂
引导
引导学生尽快投入课堂学习;关注学生的思维过程和知
识建构过程;激发学习新知识过程中的动态生成,能及
时调整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自己发现
问题,解决问题;能够在学生思维最近发展区内提出问
题,对学生的思维及时给予有效的引导与点拨。
10
教学
策略
教学资源能够充分支持课堂上学生的学习;内容的选择
支撑教学目标,内容的设计和组织基于问题,符合学生
10— 88 —
项目
分项
评价指标
得分
实际,体现学科特点;重点、难点定位准确;教学方法
的选择符合教学内容和学生情况;学习活动多样、有效
且富有弹性。
动态
处理
充分利用学生在学习新知识过程中的动态生成,激发学
生的思考和想象;恰当处理实践活动中的动态生成,鼓
励学生深入探究。
10
教学
评价
紧扣教学目标;面向全体学生,量规公平公正,有依据。
评价方式多样,评价多元,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
导向等功能。
5
教学
效果
20
目标
达成
90%以上的学生完成既定学习内容,达成了教学目标,
并保证一定质量。同时给学生留有空间,学生能够充分
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10
学习
效度
学生全身心投入课堂学习,在学习活动中兴趣浓厚,富
于想象,思维活跃,且在学科思维、实践能力和情感态
度等方面得到发展,体现学科核心素养。
10
教师
素质
15
专业
素养
正确理解学科内容所反映的学科价值和思想,并能贯穿
于整个教学过程中。能够准确把握学科概念和原理,教
学过程中无科学性错误。
5
教学
素养
能够准确理解学生心理,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教育理
念,亲和力强,富有激情和智慧。教学个性突出,富有
创意。
5
基本功
语言表达科学规范、言简意赅,丰富流畅,富有感染力。
板书正确、工整、美观,重点突出。信息技术等辅助手
段运用恰当,操作熟练规范。教态自然、大方。
5
综合评价
— 89 —
附件 3
单 位 公 示 证 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系列
(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其申报的材料已经本单位审查,并按
省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后无异议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本公示证明一式两份,单位盖章后一份上传网报系统,一
份单位留存)— 90 —
附件 4
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系列
(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
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
如提供虚假、失实材料,本人自愿从通报之日起 3 年内停止申
报专业技术资格,并接受人社等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本诚信承诺书签字后上传网报系统中)— 91 —
附件 5
此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保存的文件名为:学校+姓名+学科,如:市一
中【姓名】【学科】,或:**区(县)**中学【姓名】【学科】此表年月
均填六位数字:如 196508 此表所有字体宋体,5 号,不要加粗。页面 A3
电子稿报指定评委会工作小组
评审_____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学校名称:
所属县(区)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从教
年限
行政
职务
何种教师
资格证
学历
(时间、学
校、专业)
原始
学历
专业
技术
职 务
职务
名称
培训
情况
继续教育(专
业课和公共
课)
最后
学历
聘用
时间
所任学科
年级
何时取得何级
校(园)长
培训证书
考核
结果
任 期:
本年度:
材料项目
同教研组两位
教师签名
教研组长
签名
教务、人事
领导签名
教育教学
经验总结
1、标题和撰写时间:
2、内容摘要:
上学年
教学设计
1、是否原始、完整及起止时间:
2、自选 2-3 份特色教学设计题目:
工作量和
出勤情况
1、原始授课计划,课表:
2、出勤情况摘要:
当年典型
课例教学
1、开课时间:
2、教学设计题目:— 92 —
班主任或
其他
工作经历
情况
1、担任职务名称和时间:
2、经验介绍材料题目和工作成绩:
骨干教师
教学研究
1、培训、辅导、听课、研讨情况:
2、开设校内和校外公开课情况:
支教或企
业实践调
研情况
支教或实践调研时间、地点和内容摘要:
业绩
条件
1、符合《资格标准》第 3 款第
条:
2、具体实绩摘要:
教研
科研
条件
1、符合《资格标准》第 4 款第
条:
2、具体成果摘要:
学校推荐
意 见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
学校推荐人数
该教师排在第
(不得并列排序)
市、县(区)
教育局
资格审查
意见
(公章)
注:此表应由学校认真如实填写 ,签字盖章后上传网报系统中。— 93 —
附件 6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评聘指标申报表
单位(盖章):
2022
底教职
工人数
核准岗位数
2022 年底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2022 年度申报评聘指标与核准
12 月底前高级、中级退休人员数
总数
层次
总数
各专业技术职务人数
学校申报
教育部门核准
高级
中级
初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总数
高级
中级
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94 —
附件 7
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名称
编制数
专业技术
岗位总数
等级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及
未定级
总数
核准比例
核准人数
实聘人数
空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专业技术资
格及取得时间
现聘专业技
术职务及聘
任时间
是否双肩挑
所申报职称
为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
位正式在编人员,经研究,同意
推荐参加评审。
(盖章)
年月日
主管部
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县、区)
人社局意见
(盖章)
注:该表格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