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可研的批复
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出具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可研的请示》(镜建字〔2022〕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可研,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镜湖区城市更新项目二期。
二、项目建设单位:镜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局。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芜湖市镜湖区,本次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以下四个部分:(1)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涉及22个小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修复85041平方米、雨污管道分流改造53859.3米、屋面及外墙改造556967.33平方米、小区停车位3600个、小区广告位566个、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44万平方米、健身器材安装22项、环境治理141735平方米、路灯5670盏、监控安装1134处、外墙改造50000平方米等;另外还包含危房拆除与新建以及居民用房征迁共计约4000平方米等,用于公共服务配套。(2)道路工程:项目涉及13条道路,主要包括局部道路新建及改造319488平方米、道路维护养护179000米、道路停车位1900个、道路广告位187个等。(3)街道整治工程:项目涉及12条道路的街道整治,建设内容包括统一店招10564.50平方米、杆线下地1项、违章建筑拆除6690平方米、停车位建设50个、环境治理5332.5平方米、道路修复1127.5平方米、增设小品4处、增设垃圾桶139个、街道广告位160个等。(4)土地整理:8.8亩国有土地出让,涉及14户居民的拆迁等。
四、项目投资情况: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2260.2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申请专项债。
五、项目建设期:2022年3月至2023年6月。
请你单位据此,按规定履行有关报批手续,积极推进,争取早日发挥该项目经济和社会效益。
特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