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征集】关于征求《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发至你单位。请认真研究,结合实际提出反馈意见,征求意见期为1月9日-2月8日,反馈意见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2年2月8日下班前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302办公室,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季梦吟,联系电话:3864066,邮箱:2260015989@qq.com
附件:1.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区气象灾害指挥部
2.2 区指挥部办公室
2.3 专家组
2.4 基层应急组织
3 灾害预警
3.1 气象灾害预警等级
3.2 预警信息发布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会商
4.2 响应等级
4.3 三级响应
4.4 二级响应
4.5 一级响应
4.6 响应终止
5 调查评估与总结
5.1 调查评估
5.2 应急总结
6 保障措施
6.1 灾害普查
6.2 信息共享
6.3 宣传培训
6.4 基层队伍
6.5 预案演练
7 奖励与责任追究
8 预案管理
9 附则
9.1 气象灾害各级别预警标准
9.2 名词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