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镜湖区森林(林地)火灾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07 11:22信息来源: 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梦吟 字号:【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1年6月,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印发《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保持了原预案的基本框架,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

为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安徽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镜湖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下称区森防办)起草了《镜湖区森林(林地)火灾应急预案》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区森防办于2022年3月3日正式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林地)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发展。适应机构改革新形势新变化,以开放的思路、前瞻的视野和严谨的态度修订有关内容。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预案》定位于区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专项预案,与《芜湖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形成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的整体。三是坚持压实各方责任。实行区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林地)火灾发生后,区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委会和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四是坚持安全第一。强调在处置森林火灾各个环节中,必须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镜湖区森林(林地)火灾应急预案》分十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对应急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明确发生森林(林地)火灾后的主要任务。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市级、市以下层面组织指挥机构、现场指挥机构等进行规范。第四部分是处置力量,根据森林(林地)火灾应对需要,优先调动属地扑火力量,邻近力量作为增援力量。第五部分是预警和信息报告,包括预警分级、预警接收、预警响应、事故信息报告等。第六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区级层面应对工作等。第七部分是综合保障,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输送保障、重点林区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等。第八部分是后期处置,包括善火灾评估、火因火案查处、约谈整改、责任追究、工作总结、表彰奖励。第九部分是附则,包括预案演练、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第八部分是附件,明确区森防指火场前线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

四、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林地)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林地)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或临近我区行政区域会对我区森林(林地)资源构成威胁的,需要镜湖区森林(林地)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森防指)组织、协调扑救和应急处置的森林(林地)火灾。

五、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总则部分。主要是对《预案》编制的目的、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明确了森林火灾应对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

2.组织指挥体系部分。区森防指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森林(林地)防灭火工作。总指挥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应急管理局、镜湖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镜湖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有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担任。

3.处置力量部分。扑救森林(林地)火灾以地方专业防灭火队伍、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等志愿力量为辅,地方半专业森林(林地)防灭火队伍、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必要时可动员本区域内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扑救工作。

4.预警和信息报告部分。森林(林地)火灾信息报送主体为各级森林(林地)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发生森林(林地)火灾后,各级森林(林地)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送火灾信息

5.应急响应部分。根据森林(林地)火灾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本级相应级别。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机构和力量。

6.综合保障部分。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林地)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林地)防灭火工作所需支出。

7.后期处置部分。区、市级人民政府分别组织对一般和较大及以上森林(林地)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案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镜湖区应急管理局应急中心 韩国富

咨询电话:0553-387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