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2021年12月31日,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芜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皖减救〔2021〕1 号),在内容上进行了大量修改完善。
为强化我区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有序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以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提高我市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芜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芜湖市扫雪除冰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镜湖区减灾救灾委员会结合实际起草《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经区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2月9日正式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路
进入冬季后雨雪雾冰冻等恶劣天气增多,将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编制《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十分必要。该预案在总体思路上: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坚持上下衔接相互融合,与《芜湖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下贯通、有机衔接。三是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密切合作、资源共享、协同应对,确保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四是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队原则。各级党委、政府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
三、主要内容
《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共分九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区气象灾害指挥部成员及职责、区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专家组及基层应急组织职责。第三部分是灾害预警,包括气象灾害预警等级、预警信息发布等。第四部分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响应会商、响应等级、三级、二级、一级响应及响应终止。第五部分是调查评估与总结,包括调查评估、应急总结。第六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灾害普查、信息共享、宣传培训、基层队伍及预案演练等。第七部分是奖励与责任追究,明确对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者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响应奖惩。第八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实施等。第九部分是附则,明确气象灾害各级别预警标准。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态度”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气象灾害会商研判、联动联防和应急响应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总则。是主要是对《镜湖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工作原则进行了充实完善。
2.组织指挥体系。区政府设立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气象灾害预防、预警、分析研判和应急处置工作。
3.灾害预警。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的原则,由区应急局统一收集气象部门制作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对全区发布,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及时报送区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
4.响应分级。根据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和救灾气象保障需求,区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等级由低到高位三级、二级和一级。
5.关于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据此,明确各镇党委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6.灾害普查。区政府负责建立气象灾害普查机制,定期开展气象灾害的风险普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区应急局协助气象部门依托街道、社区信息员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及时收集最新气象灾害信息,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
六、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镜湖区应急管理局信息科 季梦吟
咨询电话:0553-386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