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2-01-03 08:51信息来源: 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季梦吟 字号:【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做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十九大部署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加强应急管理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予以深入推进。机构改革后,我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已进行了再造重塑,相关部门职能有了新的调整。20193月,我局牵头编制《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21年1月4日,市政府印发了《芜湖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应急管理局积极组织开展我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起草工作,在充分征求吸纳全区各街道、各相关单位意见并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29日,区政府正式印发《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以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事件风险、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行业(领域)部门分类管理、源头防控,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事发地党委领导下,政府全面 负责组织应对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注重动员社会力量 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力量 体系,健全各类应急力量联动协调机制,高效应对突发事件。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使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公共安全科学技术建设, 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学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件。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111月18日通过发函至全区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就反馈情况进行了修改。

2.127日召开了预案专家评审会,邀请省专家库专家对送审稿认真评议评审,会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并一致通过。按照专家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芜湖市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

3.《芜湖市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送审稿)》经20211227日,区政府第75号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2021年1229日正式印发。

四、主要内容

《镜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共分七大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对事件分类分级、分级响应与响应分级、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系统建设等进行说明。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对级层面、基层组织、单位层面等进行了规范,强化部门协同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第三部分是防范应对运行机制,包括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与处置、恢复与重建等内容。第四部分是应急准备和支持,包括人力资源、财力保障、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第五部分是预案管理,明确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估修订、宣传和培训、责任奖惩要求。第六部分是附则,明确预案实施与解释事项。第七部分是附件,明确专项预案编制牵头部门、应急保障牵头支持部门。

五、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维护我区社会安全稳定,本预案是我区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总纲,指导全区突发事件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对处置与救援以及恢复重建等工作。

六、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1.总体预案的定位。是我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性制度文件,是新时代应急工作的重要抓手。

2.组织指挥体系。区级层面,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政府是全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各镇政府在同级党委统一领导下,是本辖区突发事件应对的行政领导机关,专项指挥机构承担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3.现场指挥。在指挥权方面,规定上级政府设立现场指挥机构的,下级政府先期成立的指挥机构纳入统一领导,现场各方应急力量要接受统一指挥。

4.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总体预案》将事件分级和响应分级分开。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在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予以明确。一般突发事件有区人民政府组织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在上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应对。

总体预案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三级:一级、二级、三级。具体响应分级及其标准在相关区级专项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发生一般或以上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区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区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5.关于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责任。各镇党委、政府负有“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据此,明确各镇党委领导责任,压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

6.关于风险防控。要求各级政府健全落实风险调查和评估制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创新基层网格员管理机制,落实风险隐患巡查、突发事件报告等职责。

7.应急保障。明确交通运输、医疗救治、通信、抢险救援物资、群众生活、社会秩序、新闻宣传等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具有普遍需求的保障工作,并明确牵头、支持部门。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解读机关:镜湖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镜湖区应急管理局信息科 季梦吟

咨询电话:0553-3864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