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服务工作,推进教育公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是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社会群体,他们的顺利就学和健康成长,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关系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推动城市建设与发展、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职责,将解决随迁子女就学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为随迁子女就学创造条件,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更大程度、更高质量地保障随迁子女就学。
二、提升保障水平,做到随迁子女就学“四个一样”
各单位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办学条件,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执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制度,使他们与本区户籍儿童少年“一样就读、一样升学、一样免费、一样管理”。
一样就读。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区户籍学生“一视同仁”。持有我区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所在地购房的(拥有完全产权),在优先保障户籍与房产证“两个一致”学生就近入学的前提下,片区学校学位可以容纳的予以就近安排入学,片区学校学位无法容纳的予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
一样升学。外市户籍随迁子女可在我区参加中考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与我区户籍考生同等中考中招政策、同等报考省示范高中、同等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指标的待遇。
一样免费。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纳入本区义保范围,同等享受“四免”政策;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纳入接收学校的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按各校随迁子女的实际在校生数拨付经费预以保障;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将家庭经济困难的随迁子女纳入当地的各类资助范围。
一样管理。各校要为随迁子女建立电子学籍,中途转学的,区教育局为其在流入地或回流出地就学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安排就读学校。各校为随迁子女建立成长档案,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身体素质、家庭基本情况、家长务工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跟踪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随迁子女就学政策的贯彻落实
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区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各校接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