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普查办,市委市政府、市普查办,区委区政府对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要求,区普查办编订《镜湖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并对工作方案进行意见征集,未收到意见反馈,区普查办将继续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