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镜湖区2021年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16:24信息来源: 镜湖区应急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号:【  

2021年以来,镜湖区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应急管理工作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致力于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狠抓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了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1-3月份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事故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未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同比去年持平,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总体平稳向好态势。

(二)各项工作举措

1.突出重点,持续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深刻汲取1.16”宁芜高速芜湖弋江段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繁昌区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事故、弋江区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今年以来,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严格按照《镜湖区“1+9+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镜安字〔2020〕5号)文件要求,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深入推进危化、工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年后复产复工专项行动,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带队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逐一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制度,确保风险受控,并要求企业强化预案制定和演练,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1家(次),排查安全隐患64个,责令整改指令书4份,目前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监督执法,共检查单位562家,督促整改隐患 258处,核查处理举报投诉51起,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行政许可14起,实施行政处罚6起、临时查封3起,罚款4.866万元。镜湖公安分局积极开展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工作。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起,非法存储烟花爆竹案件3起,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0箱,共计937件。区城管局开展安全隐患违法建设排查工作。对轻轨沿线周边的违法建设普查工作,安排无人机航拍,对疑似违法建设要求属地城管中队立案调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同庆楼违建、羊角寨疑似违建、江东府别墅区违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截至目前,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33处、717平方米,各类大型户外广告牌147块。区商务局持续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共对区境内的20家重点商贸单位、7家加油站、7家菜市场、5家星级以下宾馆以及赭山街道殷家山社区和天门山街道天门山西路若干小餐饮店开展检查。区重点处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共对荆山邻里中心项目、荆山南区一标段、荆山南区三标段、棠桥小学、大砻坊小学开展检查7余次。

2.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春季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各类致险因素不断增加,火灾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和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道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春季火灾防控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疫情隔离观察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场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

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阶段性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对市政府督办的两处合用场所连片区域进行跟踪问效,目前已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区安委办向各街道分类逐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办通知》,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提炼出六条“傻瓜式”整改基本条件清单,便于街道部门掌握使用和督促合用场所业主对照整改。制定《合用场所消防器材购买参考清单》,指导各街道督促合用场所经营业主按照《清单》的内容配齐消防器材和辅助逃生设施。相关部门组织辖区24家大型商业综合体商贸市场,开展合用场所专项整治部署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截至目前,全区共排查发现合用场所1046户2151人,清理341户626人,经改造符合住人条件场所130户,督促增设独立烟感156支,在86处合用场所内增设辅助逃生装置。区城管局督促各街道(中队)做好节前市容秩序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巡查辖区内户外大型广告、餐饮摊群点、流动摊点液化气钢瓶使用情况为规范辖区内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使用,区城管局将瓶装液化气安全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第一季度区城管局属地中队利用两班时间,累计检查156家液化气流动摊点和液化气餐饮门店区经信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坚持每周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紧盯检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单位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经出动40余人次,进行了11次督察,查出11条问题,已整改10条。同时印发《镜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加强节日期间灾害预警、风险提示和安全宣传区民政局严格按照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市民政系统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养老机构完成对各机构房屋安全状况开展自查自纠,并按时填报芜湖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并于3月25日联合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督、区卫健委以“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取三家养老机构开展安全生产三年整治专项行动暨“清明”节前消防、食品和疫情防控安全检查区农水局结合变型拖拉机整治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发放冬季农机安全保养知识宣传单30余份在方村街道召开农机安全生产会议,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农机安全作业常识

3.积极做好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编制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工作要求,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安全生产理念,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区安委办要求各成员单位对负责的行业领域场所进行梳理牵头各领域各场所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编制工作,目前已对26处领域场所的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进行初步编制完成。

4.坚持不懈抓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区应急管理局将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知识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和森林防火知识。同时,积极组织引导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到应急知识答题活动中,倡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当中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普法宣传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具体问题如下:

(一)安全隐患点多安全监管仍需加强。从我区实际来分析,镜湖区是芜湖市的老城区,人口密集,小区住宅“飞线充电”及消防通道被堵塞、占用等消防安全风险、小餐饮使用瓶装液化气安全风险、高层及老旧小区消防供水障碍的安全风险、安置房电梯故障等安全风险频发,尽管多部门对此采取了联合执法等手段,但囿于小区物业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小区没有足够多的电动车集中充电点等因素,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消除,这都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

(二)合用场所专项整改工作推进慢在开展合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因我区属于商业集中区域,沿街商铺集中,导致全区合用场所底数基数多,人员结构复杂,监管范围广,工作量大,加之此类场所经营业主普遍消防意识薄弱,对合用场所整治的理解度、配合度不高,很多采取观望态度,导致合用场所整改尚未达到全部完成的既定目标,仍有575户合用场所存在违规住人

(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联合检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检查工作中对安全隐患的闭环管理不够及时,安全生产检查台账有待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工作“回头看”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少数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层层衰减,“最后一公里”问题依然突出,安全生产“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住”的情形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当前,全区正处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下的安全生产工作,下一步,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落实。

(一)以纵深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根据《镜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成立十三个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的通知》(镜安字〔2019〕14号)的要求,坚持以十三个安全生产专委会为抓手,继续在能源领域(电力、油气长输管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农业(农机、渔业)、道路交通、社会福利机构、商贸流通行业、特种设备、学校(含教育培训机构)、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综合交通运输(含水上交通)、文化场所和旅游业等十三大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处罚一批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全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在加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能力上发力。一是规范监管执法。督促指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将本辖区、本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权力事项列入本地、本部门清单,制定安全生产执法计划,明确执法对象及目录,提升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严格监管执法手段。督促指导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对主管的重点行业领域实行执法检查“全覆盖”,坚决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让非法违法行为无处遁形,始终保持安全生产执法“严紧硬”的高压态势,警醒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三是创新监管执法方式。用好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水平。督促企业及时登入系统,录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动态监管。

)统筹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市领导要求,我区已年全面启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年完成创建工作并进行申报,但从前期市安委办城市安全发展督查工作反馈结果来看,我距达到创建标准仍有很大差距。当前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区局各牵头单位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创建工作,按照评价细则任务分工,逐项制定工作方案,逐条明确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争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各项指标任务,确保创建成功。

(四)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街道吹哨、部门报道”等监管为主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增强安全监管执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实现年度内事前处罚次数和金额双上升。

(五)督促隐患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监督中发现的隐患,做到有清单、有交办、有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强化追踪问效,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强化部门间应急协调机制,通过召开安全隐患整治协调会、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方式协力解决各类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区安委会、十三个专委会挂牌督办制度,全力督促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

)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以第二十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行业领域风险防范辨识培训,督促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同时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以案示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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