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公安局开通长三角区域跨省(市)开具户籍类证明
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根据省厅工作部署,芜湖市公安局开展长三角区域跨省(市)开具户籍类证明工作。
一、具体内容
(一)证明名称
《户籍事项证明》
(二)开具范围
1、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更正证明;
2、注销户口证明;
3、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家庭矛盾等原因无法取得户口簿)。
(三)受理及证明出具单位
户政办事大厅等户籍业务受理和登记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申请、核查户籍信息,并出具《户籍事项证明》。
四)办理流程
1、互联网线上申请模式。线上申请仅限于本人提出(死亡注销户口证明除外),申请人通过平台提出申请,信息流转至户籍地公安机关,经核查相关户籍信息后,由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统一格式的《户籍事项证明》,并通过平台自动生成加盖户籍地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事项证明》电子版,供申请人查看、下载;或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纸质材料送达申请人。
2、窗口线下申请模式。申请人可向就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符合开具范围的,受理地公安机关应告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户籍事项证明》跨省通办服务。
(四)申请必填要素
1、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及联系地址(申请人应当通过平台身份认证)。
2、属地公安机关信息:一是申请人分层级选择户籍所在省市,所属县公安局、公安分局(户政办事大厅)或派出所(或可通过系统比对后自动显示所属户籍地派出所);二是分层级选择证明事项涉及的省市,所属县公安局、公安分局(户政办事大厅)或派出所。
3、相关人员信息:申请开具曾经同户人员间亲属关系证明的,应同时填写相关亲属的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申请开具死亡注销户口证明的,应当由曾经同户的直系亲属提出,并填写死亡户口注销人员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死亡时间等信息。
4、证明事项信息:选择“户籍事项证明”类别后,详细描述需要开具证明的内容
芜湖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