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镜湖区2021-2022学年初在校学生学籍审核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加强学籍管理,做好学籍审核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学籍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初学生在校学生人数和新生学籍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学籍审核
(一)建籍对象
由区教育局批准录取的2021级义务教育阶段新生。
(二)申报材料
1.2021-2022学年初录取新生批复
2.2021-2022学年初新生补录审批表
3.2021-2022学年初新生未报到学生花名册
4.2021-2022学年初新生人数统计表
(三)各校在审核后要将区教育局认可的一年级新生建立正式的电子学籍并认真填写新生简明登记表、统编序号,并将学生花名册一式两份报教育科,加盖学籍章和学校印章后生效,返还学校一份。
二、学籍变动审核
各校各年级学生学籍变动(含转入、转出、休复学等)由学校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先进行自审,并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在教育局登记并下发的转学生不用带材料来审核)。区教育局在审核纸质学籍的同时审核电子学籍,凡未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学生将不认定学籍。
三、在校学生人数的审核
1.各校要对全校所有在校在籍学生数进行自审,教导处与班主任核对学生数,认真清理一学年的学生变动情况档案、材料,并填写在校学生变动情况登记表、统计表,保证在校学生的相关数据与教育部的教育统计年报数据一致,杜绝数出多门的现象。学校在自审过程中对出现的流生问题,要认真分析、全面调查、摸清去向、逐级上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动员流生复学的工作。严格控制辍学现象,杜绝流生。
2.各校要重视学籍工作,做到一人一表,由班主任分学期填写学籍表,学籍表上要体现对学生素质教育的综合评价。
3.各校校长要亲自过问并指导审核申报相关工作,教导处具体负责,申报时必须做到有关资料数据准确、分类科学、检查方便、档案齐全。
四、学生建立学籍须具备下列材料
1.小学、中学新生批复、补录审批表;
2.小学、初中新生简明登记表;
3.学生变动相关手续;
五、毕业生学籍档案
中小学毕业生学籍要建档保留,并将录取学校填写在毕业生花名册录取栏中,以备查询毕业去向。
六、审核时间
2021年9月13日--17日在教育局审核纸质学籍和电子学籍。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9月13日 上午:大庆路小学、柳春园小学、环城西路小学、 荆山小学、大官山小学
下午:第28中学、王家巷小学、赭山小学
9月14日 上午:埭南中学、荆山中学、方村中学、天民学校、 埭南小学、建设路小学
下午:北塘小学、狮子山小学
9月15日 上午:绿影小学、绿影小学华强校区、罗家闸小学
下午:解放西路小学、方村小学、第十四中学
9月16日 上午:镜湖小学、镜湖小学汀棠校区、华强中学、 镜湖新城实验学校
下午:育红小学、27中东方龙城校区、第27中学
9月17日 上午:棠梅小学、梅莲路小学、三园小学
下午:第29中学、师范附小
七、审核地点:镜湖区教育局会议室
附:表格(点击下载.xls)
1.新生简明登记表
4.港澳台和外籍学生登记表
5.残疾儿童登记表
6.初一新生人数统计表
7.初一计划内未报到学生花名册
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