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无为市
南陵县
镜湖区
鸠江区
弋江区
湾沚区
繁昌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公开 > 镜湖区人民政府
>
公共法律服务
>
法治宣传教育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信息分类: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02-14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第二届“红色拍客”微视频大赛评比活动获奖作品的通报(镜湖区司法局《守护》荣获三等奖)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12381/202002-00058
信息分类: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发布机构:
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2-14
名 称:
关于第二届“红色拍客”微视频大赛评比活动获奖作品的通报(镜湖区司法局《守护》荣获三等奖)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关于第二届“红色拍客”微视频大赛评比活动获奖作品的通报(镜湖区司法局《守护》荣获三等奖)
发布时间:2020-02-14 17:32
信息来源: 镜湖区司法局
阅读次数:
编辑:刘金兰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第二届“红色拍客”微视频大赛评比活动获奖作品的通报.docx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