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稳步推进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
为切实做好镜湖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攻坚任务,落实省、市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精神,筑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实力量。
一是全面摸查,提早规划。经过前期对辖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摸排,实行对房屋的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确保不留死角,为确保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定向改造,限期完工。划分房屋危险等级,对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采取拆除重建方式;属局部危险(C级)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如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属政府将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并将补助资金打卡发放到位,完成改造任务。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立区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农村改造工作的县级责任主体地位,各级乡政府为镇级责任主体,加强统一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合力,并做好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危房改造政策,实事求是,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明确改造工程以农户为主体,鼓励带动其发挥互帮互助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四是提高水平,提升效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把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严格建设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实行现场核查制度,实时监管,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健全“一户一档”台账。改造后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增大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程度,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