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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

日期:2015/01/05 14:57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

4月23日,政协新芜区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4月24日,新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4月,成立新芜区监察局。

5月20日,新芜区委在区教育党总支、区医院党支部和六个街道党总支设统战委员(兼职)。

5月22日,区政协二届一次常委会议议定,建立学习委员会、祖国统一工作委员会、经济科技工作委员会、文教医卫工作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群工法制工作委员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6月4日,成立了中共新芜区机关总支部委员会,辖5个支部(区委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政府、区教育科支部)。

6月,区政协对饭店、糖烟酒公司食品卫生进行了检查。

7月,省政协副主席郑家琪到区政协视察。

9月16日,中共新芜区人民法院党组成立。

9月30日,中共新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立。

10月15日,中共新芜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区委设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室、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