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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

日期:2015/02/04 15:06来源: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阅读次数:

2月18日,芜湖皖江砂石公司成立。

2月,芜湖市光大实业公司成立。

3月5日,设立解放东路、五里汀居委会。

3月,罗壮翼被安徽省军区评为“学雷锋先进个人”。

3月22日,政协新芜区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3月23日,新芜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3月,新芜区素质教育实施方案启动。新芜区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

5月22日,撤消芜湖皖江沙石公司。

5月17日,新芜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合署办公。设立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5月,区政协撰写了《优化社会环境,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报告。

5月,新芜区陶研会成立。

6月17日,成立企业团总支委员会。

6月19日,北京路街道姜书记与各居委会、经济股、下属企业签订“三年大变样”目标责任书。

7月14日,新芜区人民政府出台《新芜区关于加强收缴、使用企业管理(承包)费工作的暂行办法》。

7月20日,北京路街道居委会进行换届选举。

7月27日,成立残联协会。

7月,成立吉和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程存才。

8月1日,迁入、移入本所的非农业家庭户口,一律使用计算机登记。

8月1日,江东船厂武装部成立第一家“拥军优属服务中心”,在全市推广。

8月14日,新芜区政府与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建立友好城区。

8月25日,北京路街道党总支进行换届选举。

8月,新芜税务分局开展税收大检查,在加强清理欠税的同时,严格执行税收滞纳金制度。

9月3日,卫生部授予新芜区为“全国食品卫生示范区”。

9月15日,开展“双清”工作 ,凡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挪借公款的均为清理对象。

9月22日,中共新芜区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召开。

10月16日,新芜区委印发《新芜区党风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规定共有12条。

10月19日,成立新芜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10月26日,中共新芜区委、新芜区人民政府下发《新芜区关于加快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1月19日,共青团新芜区第六次代表大会召开。

11月,成立北京路街道人民武装部、吉和街办事处人民武装部。

11月,新芜区8所行为规范合格学校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

12月1日,新芜区政府与马鞍山市金家庄区人民政府建立友好城区。

12月30日,成立新芜区工商业联合会(挂靠区委统战部)。并召开了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

12月30日,吉和街街道办事处综合档案室通过市档案升级考评,被评为机关档案省三级档案室。

12月,新芜区“两基”工作通过市、省两级检查组验收。

12月,吉和街办事处档案管理升级考评,被评为安徽省三级先进。

12月,新芜税务分局在第四季度对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全面的换发税务登记证的工作,编制全国统一的税务登记证件代码。

12月,汀棠街道棠桥村村办集体企业产值达到6733.8万元,利税835.6万元,成为芜湖“产值、利税第一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