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10年,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时,告知原房产未注销,无法办证
发布时间:2019-02-27 11:00
来源:区建投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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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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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12 13:08:10
区长您好:我家原住在扦坡路铁路新村3栋3单元401,2009年时因左岸建设由芜湖市镜湖区建投拆迁,由于原来家庭困难,一直未购买单位住宅,拆迁的同时交付房款购买该房屋产权(钱交给了镜湖区建投),09年底安置在新都花园,17年通知办理房产证时,被告知无法办理,原因为原房产未注销,但我们购房相关手续齐全,为何10年了,房产未注销,今年1月找到镜湖区建投,发现房款仍在建投账户,作为老百姓,交了钱,房子被告知仍不属于自己,很是为难,多次奔走相关部门也不能给予解决,望人民公仆为老百姓做主,我们花了钱买了东西,不能到最后什么都没有!真心觉得老百姓办事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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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投公司:
2019-02-27 11:00:22
您好,请您携带拆迁协议等相关具体材料,前往长江中路51号办证大厅一楼,我们将根据您的材料再进行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