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医保生育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06 11:21
来源:镜湖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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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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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46:49
您好,安徽医保最新 7.1 政策关于生育津贴要求 产前连续缴纳 10个月同企业职工费率,方可享受津贴, 我在 镜湖区 6月份参加了 灵活就业医保 单建统筹 5.5% 档位,现在可以把 6月份提档成职工费率吗 ? 如何操作 ?
[回复]
镜湖区医疗保障局 :
2026-07-06 11:21:39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关于“灵活就业参保生育调整企业费率”的咨询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省统一部署,各统筹地区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目前我市具体调整方案及线上操作渠道尚未正式公布,政策尚未落地。由于新费率调整政策尚未正式实施,目前暂无法办理6月份的费率差额补缴。具体补缴方式(是否支持线上办理)及补缴标准,需待我市调整方案明确后另行通知。建议您关注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政策信息。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有关情况。如有疑问,请联系镜湖区医保分中心蔡云云,电话:0553-3877924。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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