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发布地点:镜湖区政府四楼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政府
主持人:镜湖区统计局副局长 祁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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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5年前三季度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34.7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1.5亿元,比上年增长2.4%;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91.8亿元,比上年下降0.6%;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541.4亿元,比上年增长6.4%。三次产业结构为0.24:14.46:85.3。
1.投资规模渐趋稳定。前三季度,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0.6%。其中,民间投资同比增长2%,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60.2%。
2.市场销售保持平稳。前三季度,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4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限额以上商贸单位零售额同比增长0.9%。全社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销售额增速分别为6.9%、4.3%、9.4%、3.7%。
3.服务业保持增长。1-8月,全区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4%;交通核算行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1.6%。
4.二次产业保持稳定。前三季度,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3%;资质以上建筑业企业注册地总产值56.9亿元,同比增长1.4%。
5.财政收支稳健运行。前三季度,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4亿元,同比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5亿元,同比增长5.2%。
6.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前三季度全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258元。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630元,同比增长4.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52元,同比增长6.2%。
总的来看,随着各项稳经济促发展政策举措持续发力,全区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的态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增长区间。但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发展仍面临部分行业增长承压、市场主体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等挑战。下一步,全区将继续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聚焦产业升级、项目建设、营商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全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确保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2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