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司法局:《镜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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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司法局:《镜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解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9日  

发布地点:区司法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政府

人:镜湖区司法局政策法规科科员 石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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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一、编制背景

重大行政决策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实行目录管理,有利于增强决策的计划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确保重大决策事项“应纳尽纳、应管尽管”。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要求,我区编制了《镜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二、编制过程

广泛征集:2025820日,区司法局通过易政网发布《关于报送镜湖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向各街道及区政府各部门征集需纳入2025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共收到需纳入目录的事项3件。区司法局在梳理本年度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名义制定(或以区直单位名义制定,但经区政府常务会集体讨论通过、内容涉及全区产业发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的基础上,补充纳入目录事项1件,最终编制形成《目录(征求意见稿)》。

意见征求202592日,区司法局以易政网公文形式将《目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农水局、区文旅体局、区应急管理局的意见,各单位均无意见。

审议公布: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修改同意后,于2025923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主要内容

经区政府同意,《镜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镜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镜湖区2026-2030年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等3项决策事项为区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述3项决策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镜湖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旨在围绕我区在自然灾害救助领域关于风险防控、响应分级、统一指挥等方面的新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自然灾害救助领域的应急救助行为,提升应急救助能力。其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信息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八个方面。(决策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二)《镜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旨在及时有效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我区防汛抗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其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准备、预防与预警、重点防洪区域人员转移方案等十个方面。(决策承办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三)《镜湖区2026-2030年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围绕提升我区旅游竞争力、实现我区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等目标,分析我区在旅游发展环境、旅游资源评估、旅游发展定位等方面的基础特征与突出优势,研究提出旅游产业规划、公共服务规划、旅游营销规划等科学计划,为合理、科学地进行我区旅游开发提供依据。(决策承办单位:区文旅体局)

四、后续管理

一是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纳入《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严格按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者新增决策事项的,由决策承办单位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并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记录、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妥善保管,做到一事一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