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进镜湖区食品药品安全 治理现代化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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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集结果
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安排,现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征求《关于全面推进镜湖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9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食药安办。
征集方式:
1.如有修改意见,请说明理由、附相关依据,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书面反馈意见可以扫描形式发送,另请将具体修改意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3.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联系人:刘毅强、陈依萍;电话:2861227;邮箱:734736233@qq.com
附件:关于全面推进镜湖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pdf
区食药安办
2025年9月16日
结果反馈
我单位于9月16日—9月19日,就《关于全面推进镜湖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具体举措(征求意见稿)
》通过易政网平台征求了全区各相关单位意见,区医保分局反馈了意见,予以采纳,其他单位无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对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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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议内容 |
反馈日期 |
建议部门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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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将第一点中“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探索推广‘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责任单位中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变更为区委政法委。 理由:网格化管理为区委政法委工作职能 |
2025年9月19日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
采纳 |
区食药安办
2025年9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2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