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4年9月23日
发布地点:区城管局会议室
发布单位:镜湖区政府
主持人: 李知成
发布人:
为大力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创新城市管理方式,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关于在我市开展人民城市建设“三不乱 文明行”城市品质提升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成效显著。
1、镜湖区完成了全区主次道路、景区公园及交通站点等重要位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划线工作。经统计,全区轨道交通站停车区域约120个,停车线约1850米;医院周边停车区域约130个,停车线约2250米;学校周边停车区域约130个,停车线约1050米;商超周边停车区域约330个,停车线约2970米。根据实际管理情况,增划非机动车停车线2000米,后续将增补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2、第二阶段以常态化为主,结合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成立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办公室,其中城管2人,交警协管员2人,辅助管理人员4人,办公地点设置在袁泽桥提升泵站,设有执法办案中心和非机动车暂扣停车场。以万达广场、星隆国际、苏宁广场、八佰伴、轨道交通站台、医院、校园、菜市场等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并不断推进管理向全区范围延伸。
3、为保证“三不乱文明行”专项行动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提高市民主动参与意识,自觉规范停放非机动车,我局在鸠兹广场、万达广场、星隆国际、弋矶山医院等重点区域设立“三不乱 文明行”专项行动治理宣传台,今年截止9月全区范围累计印发《致市民的一封信》27000余份,张贴违停警示贴2800余张,设置禁停牌85个,集中曝光违停非机动车1700余辆,行政处罚115起(其中处罚电瓶车113起、共享单车2起),罚款金额2260元。万达广场、二院门诊渡春路、星隆国际、芜湖古城周边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
4、加大对美团、哈罗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的调度和处罚力度,每月对其进行考评,多次约谈企业配合管理,对占用盲道等不规范管理车辆进行暂扣,对约谈仍未及时整改的运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今年以来共处罚2起,罚款1000元,以处罚约束公司履行职责。
最后,感谢大家对镜湖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