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镜湖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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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时代镜湖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镜湖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增强制定文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镜湖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6月1日至7月1日公开向培训学校、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
征集方式:
1.书面反馈意见可以扫描形式发送,另请将具体修改意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2.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联系人:曹佩云;电话:2835381;邮箱:408092018@qq.com
镜湖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docx
镜湖区人社局
2024年5月31日
起草说明
一、起草的背景、依据及目的
技能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23〕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和《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等文件精神,重视和培养技能人才,加强新时代镜湖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的重点工作。
《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文件也明确规定,各项政策具体实施程序、申报材料、经办机构等由市、县(市、区)政府明确,经充分研究并参考兄弟县区的做法,结合我区实际拟定本措施,确保高效完成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任务。
二、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文件起草参考《关于印发<鸠江区技能强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鸠政〔2024〕10号)和《弋江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弋江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弋政办秘〔2024〕16号)文件,并在《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下拟定,并经区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广泛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和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措施在省文件规定范围内制定,除技能等级评价补贴和企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外,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企业高技能人才岗位补助根据省文件规定,所需资金由市县人民政府统筹解决。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是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的地方政策,在新增高技能人才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四、工作建议
建议提请区委常委会审定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结果反馈
我单位于2024年6月1日-7月1日就《镜湖区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向有关单位、培训学校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通过易政网以发送征求意见函的形式征求了全区各街道、各部门意见,未收到意见反馈。
镜湖区人社局
2024年7月3日
皖公网安备 3402020200029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