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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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镜湖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流程,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动镜湖区域规划进程,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现公开征求公众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1月28日至2024年2月28日
二、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反馈电话:0553-386083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404702817@qq.com
4.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镜湖区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镜湖区人社局
2024年1月28日
结果反馈
为进一步规范镜湖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流程,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长远生计,稳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加快推动镜湖区区域规划进程,我局草拟了《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邀各界人士建言献策,共同推进优化我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通过网站挂文、邮箱反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1月28日发布至2024年2月28日结束。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现予以说明。
镜湖区人社局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