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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建立产业园“1+6+N”管理服务机制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来源:镜湖区投促中心 征集时间:2023-07-31 00:00 至 2023-08-04 00:00 状态:已结束 查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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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各相关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安排,我单位草拟《关于建立产业园“1+6+N”管理服务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单位修改意见。请各相关单位于8月4日下午下班前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电子版以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的扫描件至区投促中心,反馈邮箱:1551164095@qq.com。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征集方式:通过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

联系人:汪锦琪   18855333939  2671862

区投资促进中心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建立产业园 "1+6+N管理服务机制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准定位产业园发展路径,提 升产业园管理服务质效,加快推进产业园高质量发展,现结 合我区产业园发展实际,建立产业园 “1+6+N ”管理服务机制,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完善工作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部门服务的原则做好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与产业园发展相适应“1+6+N”管理服务机制,区领导负责统筹协调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各联系单位联动参 与提供要素保障、相关区直部门负责诉求办理、各街道负责 日常联络服务,全面推动解决产业园及落户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各项问题。

二、明确具体职责分工

(一)建立一个管理服务专班

一个园区明确一个管理服务专班,由区领导、联系单位、 属地街道组成 “一园一专班” 的包保联系责任制。主要职责有:建立平台成长台账,关注并统计好产业园招商动态、经营情况、扩资意向等;调研、统计行业信息,积极为园区调整招商策略提供信息;定期收集产业园发展共性及个性化问 题,协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落实解决;定期对园区进行涉 企政策指导,根据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政策的建议;产业园发展过程中其他相关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明确六名服务专员

1.党建指导员

由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选派的非公党建指导员担 任。按照“ 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 进一步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日常服从党 建指导组管理,开展园区非公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组织宣传、 联系服务、协调指导的作用,宣传党的政策方针,抓好园区思想政治工作。

2.经济发展统计员

由属地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园区入驻企 业发展数据的收集、统计以及上报,经济发展政策解读指引、 行业业态分析、企业经济服务、落户企业入规纳统申报服务,收集反馈企业发展中的经济需求建议等工作。

3.税务专管员

由区税务局指定的定点联系税务专管员担任。负责园区 内宣传贯彻税收法律、法规和各项税收政策,为纳税人提供 税法咨询和办税辅导,督促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 额申报纳税;核实纳税人税务登记事项的真实性, 了解纳税人经营状况、存续情况等;对产业园纳税人开展纳税评估,综合运用各类信息资料和评估指标及其预警值查找异常,对 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意见;按照纳税资料 “一户式”存储的管理要求,建立纳税人档案,对纳税人信息资料及时进行整理、更新、存储以及信息共享。

4.市场监管网格员

由区市监局指定的网格员担任。负责对产业园 “1+17” 监管范围进行综合监管巡查,按照 “一户一档案” 的要求对  企业主体建立工作档案,形成数据化资料并及时补充和更新, 对不符合监管规范的企业及时劝导改正;及时掌握、分析园区企业迁出、注销等异常情况,做好相关预警提示工作。

5.安全生产监督员

由属地街道平安建设办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园区内综合 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矛盾调解等工作,认真执行有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园区企业运营状态,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消防检查,并形成安全生产专项报告。

6.物业管理服务员

由产业园所在楼宇载体的物业负责人担任。负责楼宇载 体的日常管理工作以及园区协调工作,做好园区保洁人员的 管理,维持园区环境整洁,负责本园区与城管局、市场监督 管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属地街道等政府部门的协调 沟通等工作。物业管理服务员要配合属地街道做好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三)N个诉求办理单位

主要包含且不限于企业运营过程中的人员招聘、政策兑现、融资担保、企业上市、法律维权等方面的诉求办理。

区投促中心:做好企业落户的报备管理,产业园运营平 台招引入驻企业需建立动态台账,新增入驻的企业需在登记注册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区投促中心及属地街道报备。

区人社局:发挥人社服务职能,为落户企业提供人才招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才政策宣讲等相关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招引企业的政策履约兑现工作,产业扶持资金兑付的审核、兑付等相关工作。

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安排法律顾问到产业园上门“座诊”, 为入驻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普法宣讲、法律风险防范等服务,并引导企业合法诚信经营、主动维护员工权益等。

区金融局:收集企业经营情况、融资需求等,对接银行、 基金等金融机构,为落户初创企业争取融资;为我区准备上市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上市辅导等服务。

区科技局:深入产业园区走访调研,加大研发投入政策 和人才团队政策宣传力度,做好人才团队申报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指导、相关申报政策咨询等工作。

其他区直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做好产业园诉求办理服务。

三、压实工作举措

(一)强化思想认识

产业园管理服务是园区高质量发展的 “压舱石,各单位 要充分强化思想认识,提高产业园服务质量和水平,打造经 营规范、管理有序、服务周到、优质整洁的园区形象,以满心情怀、满格状态、满分行动服务园区和企业发展。

(二)完善管理机制

产业园管理服务要遵循动态管理、协调管理、创新管理 原则,要根据全区产业布局、产业园发展定位、行业新业态 不断优化管理方案、提升服务水平。对产业园要实施日常监 测、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产业园发展情况进行公示,建立通报表扬和通报批评制度,甚至予以警告。

(三)严格督办落实

全区产业园管理服务严格落实“1+6+N”管理服务体系, 服务专班和服务专员严格履行相应职责,相关部门及时办理 企业发展诉求,做到积极主动、有求必应、热情礼貌、周到 细致。 区投促中心设产业园管理服务工作投诉热线,用于企业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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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就《关于建立产业园“1+6+N”管理服务机制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另于7月31日通过易政网以发送征求意见通知的形式征求了全区各街道、相关部门的意见。收到区税务局2条意见反馈,其他部门和社会公众无意见反馈。经认真研究,对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说明如下:

1 区税务局 1.“税务专管员”调整为:税费网格服务员 采纳
2 区税务局 2.“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提出处理意见”调整为:对纳税人违反税收管理规定行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采纳

区投促中心
202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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