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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镜湖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1/01/29 09:48来源:区委编办阅读次数:

开展区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有利于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镜湖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经区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职权类权责事项调整规范结果。此次调整规范后,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779项,其中:行政处罚758项,行政强制21

二、严格执行依职权类事项清单。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依职权类事项清单规范执法行为,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自由裁量权,不断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本目录公布后,《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镜湖区区级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镜政〔2019〕54号)中区直各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即行废止。


附件:1.镜湖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

     2.镜湖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

                              

 

 

                                2021年1月29日

附件:镜湖区区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目录.xls

镜湖区依职权类权责事项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