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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的意见

日期:2019/05/08 17:19来源:区民生办作者:檀汝昌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民生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5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2019年度民生工程审计监督,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的重要性

    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担当。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就是要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坚定的政治态度、强烈的使命担当,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民生工程实施中的重要保障作用,推动各地各部门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是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大对党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力度,加大对经济社会运行中各类风险隐患揭示力度,加大对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力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和反腐倡廉。必须正确把握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审计监督与全面深入推动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相结合,找准审计监督与高质量发展的最佳结合点,有效发挥审计“体检”“查病”的基础性作用和“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

    (三)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是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重要保障。民生工程是我省民生工作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品牌和主要抓手,是实施共享发展行动的重要内容。但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问题矛盾增多的情况下,民生领域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盼尚有不少差距。只有深入实施民生工程和加强民生工程审计监督,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政令畅通,发挥实效,才能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协调推进,推动全面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不断走向深入。

    二、精准施策,加大民生工程审计力度

    (一)加强对民生工程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继续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项目,全面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实施扶贫审计和乡村振兴审计。重点关注相关领域政策措施落实、资金分配管理使用、任务完成和项目实施绩效等情况,促进打好“三大攻坚战”和提高公共资金、公共资产、公共资源绩效。重点加大对大别山等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审计监督力度,组织贫困革命老区产业扶贫专项审计调查,推动加大贫困革命老区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扶贫政策落实,打赢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战。

    (二)加强民生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重点关注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进一步加强对扶贫、三农、创业就业、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一卡通”惠农补贴资金审计、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专项资金审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专项资金审计等审计项目。紧紧围绕民生工程设立的总体目标,结合民生工程资金的不同特点和要求,重点关注民生工程资金分配是否科学规范、管理是否严谨细致、使用是否真实有效、监督是否尽责到位、政策目标是否实现,确保民生工程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审计。突出加强对专项资金投入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确保专项资金投入的工程建设项目布局更加科学、规划更加合理、效果更加明显、群众更加满意。紧紧围绕建设项目的投资、工期、质量和效益,加强对道路交通、水利、美丽乡村建设等工程项目的审计。结合省直部门重点审计调查,重点关注“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情况,开展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全省灾后水利薄弱环节治理建设项目审计、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审计调查等项目审计,重点关注招标投标、建设管理、监理履责、建设进度、施工质量、造价控制,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以及项目后期管护等情况,确保各项惠民富民强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注重压实监管部门主体责任。按照职责明晰、权责匹配、全程监督、失责追究的原则,加强对主管部门落实民生工程监管第一责任主体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各项民生工程实施内容、资金筹措管理、申请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建后管养等情况。加强项目单位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直接责任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等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加强对财政部门落实资金管理重要责任情况的审计,重点关注资金预算安排、审核拨付、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等情况,推动财政部门加强对资金实施有效监管。督促主管部门严格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

    (五)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审计和审计整改“两手抓、两手硬”。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处各地各部门民生领域重大政策措施执行不力、不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基层“微腐败”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以及寅吃卯粮,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要注重与民生工程牵头责任部门的沟通,对管理混乱、滞留滞拨、闲置沉淀等违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和纠正。加强与纪检监察及司法机关的协作,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贪污挪用、转移隐匿专项资金,以权谋私变相增加群众负担、侵害群众权益,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资金资产损失等违法问题,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确保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三、统筹协调,推动民生工程审计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审计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机构,按职责分工分解民生工程审计任务。要切实加强对下级审计机关领导,统筹组织好全省联动的审计项目,严把审计质量。要进一步完善全省审计系统民生工程审计联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做到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二)强化能力建设。各级审计机关要采取多种举措,切实加强审计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审计队伍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整合政府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加强内部审计人才库建设,健全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制度,积极构建大数据审计工作模式,提高审计能力、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民生工程建设大局。

    (三)创新审计方式。各级审计机关要深刻把握民生工程审计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特点,积极探索有效的审计方式。要注重将政策落实审计、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专项审计与民生工程审计工作结合起来,将民生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审计评价地方、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惠民政策措施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实现多视角分析、多专业融合、多方式结合、多技术运用,实现“一审多果”“一果多用”,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性和宏观性作用,不断拓展民生工程审计广度和深度。

    (四)坚持依法审计。按照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原则,全面依法实施民生工程审计。坚持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加强审计现场管理,严格规范审计取证、资料获取、银行账户查询、延伸调查、审计处理等行为。全面落实分层级质量控制责任,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坚持文明审计,要以扎实务实、亲民为民的民生情怀,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历史全面客观看待问题,客观审慎作出评价。

    (五)强化整改考核。要严格落实《关于坚持审计监督全覆盖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有关部署要求,将审计工作包括民生工程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综合考核体系,督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整改责任。要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告民生工程审计结果及其审计整改情况,推进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促进和保障民生工程政策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