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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精准帮扶 顺利完成春季义务教育资助任务

日期:2020/06/05 15:29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教育局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2020年春季学期,镜湖区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战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全面完成2020春季义务教育学生资助任务。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区教育局重点关注在我区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区属中小学不断完善资助“双保险”工作机制,通过“双回路”识别、“双在线”预警、“双通道”告知,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应助尽助。2020年春季完成对143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生活费3.82万元。

2、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特殊困难家庭。镜湖区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应助尽助,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通过多种方式及时给予资助和关爱。

3、加强协调落实任务。区属中小学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精心谋划周密组织,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区教育局和学校加强沟通协调,协助学校通过“两个系统”精准确定本地户籍、本地就读的贫困户家庭学生。认真维护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安徽省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做到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完全一致。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放资助资金,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春季共完成对511名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13.89万元。

    4、加强资助工作监管。中小学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评审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所有学校做到资助项目公开、申请条件公开、评审过程公开、资助结果公开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如发现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及时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并追回资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