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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民政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民生工作

日期:2020/03/27 17:00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市、区部署安排,镜湖区民政局认真执行四项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民生工作,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精心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制定下发了《镜湖区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对新申请社会救助的办理、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的关爱照料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通过微信、QQ工作群等发布、转载,提升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门中有人”。

二是畅通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救难”和社会救助最后一道“安全网"的兜底作用,组织基层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发微信、上门询问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掌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对象的生活状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截至目前,共排摸出因疫情影响,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67户,发放救助金11.82万元。

三是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救助时效。疫情防控期间,对新申请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的对象,优化简化实施程序,由街道审核先纳入救助对象范围,推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疫情结束前暂不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待疫情结束后补开相关会议。切实提高了救助工作的时效,疫情期间将2434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申请救助范围,发放低保金1165.7万元。将1位流浪老人纳入特困供养对象,并妥善安置到养老院。

四是靠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和疫情防控。督促街道全面落实监护照料服务责任,密切关注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体状况,确保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为370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配发了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护用品以及米、油等生活物资,务必保障防疫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