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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司法局采用“1+2+3+4”工作法 提前完成民生工程任务

日期:2019/12/13 09:21来源:区民生办作者:檀汝昌阅读次数:

截至20191125日,区司法局累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500件,为全年任务的100%;案件办结454件,办结率90.8%;民生工程信息省级媒体网站采用2篇。提前圆满完成全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采取积极措施,扎实有效抓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确保法援工作有序推进。

一、打造一个窗口。围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要求,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实体平台建设,建章立制,加强值班律师管理,提高窗口值班人员服务质量与水平,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力求做到环节最简、时限最短,实现一站式、零距离服务。

二、提升两个质效。一是提高服务质效。通过举办法律援助信息化系统运用、法律援助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刑事辩护专题培训,加强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全面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提高案件办理质效。加大对案件质量的管理、及时受案和案件回访力度,通过开展法律援助十佳优秀案例评选活动调动激发律师的工作热情,提高案件的办理质量。

三、用好三个平台。一是用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完善区法律援助中心,街道工作站及村(居)联系点组成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方便群众全面知晓申请法律援助;安排律师到检察院、法院值班,现场解答案件当事人的法律咨询,第一时间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二是用好法律服务热线。安排律师接听服务热线,全年共现场解答案件当事人的法律咨询,2200多人次,第一时间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用好网络宣传时间节点。利用农民工维权月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宣传月等时间节点,积极开展网络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四、拓展四个渠道。一是拓展农民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绿色通道。对老年人赡养、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法律援助案件,免予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天受理、当天指派;二是拓展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全覆盖通道。建立并动态管理刑辩团,全面落实刑事法律援助辩护全覆盖,目前共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396件,占总受理数的79.2%。三是拓展职能部门的合力通道。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劳动监察等部门联动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残疾人、农民工的维权事项第一时间引导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切实满足特殊群体对法律援助的需求。四是拓展基层法律援助站、点便民通道。各街道法援工作站、村(居)联系点,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困难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主动引导和帮助困难群体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