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切实加强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精细化管理,日前,市2020年度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评价小组,对镜湖区2020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
本次评价工作采取现场评价方式。镜湖区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提前和市教育局计财科做好对接。按照《芜湖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绩效评价办法》(芜教计〔2017〕90号)要求,根据时间节点,快速有序推进评价活动工作开展。
镜湖区抽查了镜湖新城实验小学和棠梅小学,学校根据绩效评价办法准备各项迎检材料。评价小组对镜湖区2020年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民生工程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4个方面内容开展评价,对镜湖区教育局和学校的制度建设、经费拨付、资助材料、财务凭证等材料进行了查阅,实地查看了学校财务公示栏、收费公示栏的公开情况,配套设施、仪器图书等利用情况。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成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并对今后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进行了指导。
镜湖区教育局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加强学校校长、报帐员等人员的专项培训工作,重点关注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学校经费使用、学校收费管理、学校民主理财等情况,明确并落实问题整改的承办部门和专人,对照评价办法和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