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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精准发力全面推动“弱有所扶”商业补充保险医疗帮扶

日期:2020/12/02 10:22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医保局阅读次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镜湖区探索出台了《“弱有所扶”医疗帮扶商业补充保险实施方案》,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针对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困难群众,全面实施在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基础上,采取商业保险补充保障模式,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是分类开展培训。重点围绕政策保障对象、保障待遇、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针对各街道、机关各部门、街道、社区经办人员以及该保险政策承办单位等不同对象,分层次、分类别、个性化开展政策业务培训,使大家充分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基本原则,熟练掌握政策保障内容和补偿标准等,全面提高大家政策业务水平。

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区委区政府通过办公会、专题会等形式,定期开展工作调度,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统一部署,医保部门具体落实,各街道、各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积极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全员带头、主动参保。形成齐抓共管、凝心聚力的工作态势,全面营造人人参保、共享保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是落实政策回访。将低保、重残以及可能因大病产生大额医疗费用导致生活困难的特殊群体,列入重点关注对象,积极开展上门和政策回访活动,实地了解掌握群众健康状况和政策满意度,不断完善政策方案,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医疗救助帮扶质量目前,已兑现保障大额医疗费用困难患者3482人次,补偿金额217.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