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做好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工作,保证退捕渔民“应保尽保”,镜湖区积极开展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服务工作,多方面推进该项民生工程。
一是配合农水局,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大力推进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由专人负责,积极主动与区农水局对接,多次参加区农水局组织的渔民政策工作会议,宣传退捕渔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方村,走到渔民中间,针对渔民的具体情况,一对一宣传有关渔民参保的社保政策。
二是精准核实渔民信息,做好参保登记服务工作。农水局核准的我区退捕渔民共145人,区社保中心及时对该145人的参保情况进行梳理,对应参保未参保的居民,通知到人,及时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手续,截止目前,我区共为退捕渔民办理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38人,至此我区退捕渔民应参保的130人已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市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退捕渔民社会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退捕渔民参加养老保险台账,精准落实渔民社会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发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