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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多举措助力全面完成2020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工作

日期:2020/11/19 16:38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为了更好地满足农村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区民政局积极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在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模式、政策扶持等方面进行了多元化探索,进一步提升了农村敬老院服务水平,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镜湖区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

二、实施方案明确到位。镜湖区根据市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内容、实施程序、管理和保障等,同时,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三、完成情况公开高效。芜湖市方塘养老服务中心(原方塘敬老院作为镜湖区唯一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院内设三栋建筑,于2016年完成综合提升改造。今年,区民政局根据《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动员指导协助方村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芜湖市方塘养老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敬老院星级评定申报工作,截止目前,已完成方塘敬老院二星级评定和结果公示。

四、特色亮点显著鲜明。为进一步优化集中供养特困人员饮食住宿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内容以及按照国家和省、市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和服务标准、工作流程,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等规范化管理,镜湖区民政局按照上级目标任务,2019年,指导协同方村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与同年6月,完成对方塘养老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社会化运作管理工作,全面实现敬老院公建民营管养模式。截止目前,方塘养老服务中心入住老人61人,入住率为82%,同时,为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已下拨方村街道方塘养老服务中心三无代养人员护理补助46.71万元。

    五、下一步工作逐步开展。首先,继续强化敬老院督查。联合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卫健委继续加强对敬老院安全生产常态化联合检查长效机制和秋冬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其次,完成2020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健全养老机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同时,将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与相关补贴、评先、奖励扶持政策挂钩,不断提升第三方管养水平和人员队伍业务能力,促使公办敬老院健康可持续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