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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区多方面助力2020年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工作

日期:2020/11/19 16:35来源:镜湖区民生办作者:区民政局阅读次数:

为大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智慧养老,镜湖区结合实际,紧紧围绕市民生工程《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工作目标和统一安排部署,提升镜湖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完成各项工作。我区根据市级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及时制定了《镜湖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有序推进全年工作。

开展智慧化养老信息平台建设。一是继续依托96365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为全区政府保障对象和社会老人提供优质的居家养老服务,截止10月,平台服务总量3.4万个(其中,求助1.34万个,求救0.03万个,咨询2.03万个);二是免费为132080周岁空巢老人安装固定呼叫器并支付居家养老呼叫信息费。

推进城乡“三级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和补助。截止10月,我区13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并挂牌,同时,为支持各级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充分发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更多元化的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及时拨付“三级中心”运营补贴。

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一是完成居家养老服务扩面,向具有镜湖区户籍的60周岁以上特困老人、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一级伤残老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300元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未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券补贴的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低保老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发放居家养老补贴30元,截止10月,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券0.47万人次60.35万元;发放养老居家补贴1.24万人次37.26万元。二是向具有镜湖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发放50-300元高龄津贴,截止10月,发放高龄津贴19.01万人次,1095.887万元。

及时落实养老服务优惠政策。为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提质提效,帮扶机构复工复产,全年拨付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86万元,公建民营特困供养机构护理补助46.7万元。

实施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制度及困难、高龄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制度。首先是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积极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保,截止10月,辖区内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实现全覆盖,投保总床位数807,总金额3.869万元(其中,公办特困供养机构投保床位数74张,2960元);其次是由政府统一出资,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低保、五保和困难重点优抚对象按照40//人的标准,完成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续保任务,共计投保总人数2466人,总金额9.864万元(其中:低保1971人、特困437人、重点优抚对象58人);最后是为具有本区户籍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共计投保总人数19381人,总金额:474834.5万元。

除完成以上基本目标工作外,镜湖区还开拓思维,发展了亮点工作:

一、推进养老智慧化建设和老年人助餐试点服务。智慧养老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手段,主要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智能信息产品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居家、机构养老达到融合的一种新业态、新模式。2020年,镜湖区大力推进智慧健康养老试点示范工作,积极指导组织申报创建工作,目前,我区张家山街道邢家山社区零距离便民生活服务中心和颐乐堂医养结合老年公寓已分别列入市级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和第二批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示范工程创建中。同时,为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镜湖区结合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布和助餐需求情况,选定在老年人需求较为集中的张家山街道邢家山社区零距离便民生活服务中心开展助餐试点,更好的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失能和半失能等老年群体助餐服务需求,有效的推进居家养老助餐服务工作前进步伐。

二、加快三级中心居家养老规范化发展。为加快推进镜湖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国有企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行新模式,根据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会部署,我区选址两处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福达花园4号楼、旭日天都社区综合用房),总面积1953平米,作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移交市宜居公司运营管理,为我区标准化城乡三级中心建设提供了强有力支撑。目前,房屋移交工作已完成。

三、实现首批长三角跨区域养老。在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为进一步加快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质量整体的提升,方便长三角区域范围内老人选择异地养老机构,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我区颐乐堂医养结合老年公寓通过积极申报,首批入选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中,提升我区跨区域养老的便捷度。

下一步,镜湖区将从三个方面入手更快更好地开展养老服务:

一、继续全面落实各项老年政策。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及《2020年芜湖市人民政府民生工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继续全面落实各项老年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老年福利资金。

二、协同推进三级中心规范化建设。做好两处新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福达花园4号楼、旭日天都社区综合用房)与区宜居公司、财政局(国资办)对接和市宜居公司后期推进改造等工作。

    三、继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的力度,促进全区养老的健康发展。